大班麵包等3公司及董事欠薪逾100萬元 3公司認96張傳票罪罰款25萬元
更新時間:17:24 2026-06-01 HKT
發佈時間:17:24 2026-06-01 HKT
發佈時間:17:24 2026-06-01 HKT
「大班麵包西餅」去年6月結業,3間與大班麵包有關聯的公司及董事廖志強,涉嫌拖欠員工薪金共逾100萬元,遭勞工署票控。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臨時清盤人代表3間關聯公司承認共96張傳票控罪,涉及共47名僱員及欠薪約130萬元。暫委裁判官秦淑君考慮到案件及被告公司認罪,判處罰款共約25萬元。
被告為大班麵包西餅有限公司、大班餐廳有限公司、母公司鴻和有限公司及董事廖志強。
3公司共認96張傳票罪
3間公司今由臨時清盤人代表,承認96張傳票控罪。其中大班麵包西餅承認38項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以及37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涉及共38名僱員,大班於去年6月結業時,仍拖欠他們5月至結業為止的薪金,涉款共約107萬元。
大班餐廳則承認2項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及2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罪,涉及2名僱員和欠薪共約6.9萬元。
母公司鴻和承認7項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6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1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支付工資及代通知金、2項沒有付給年假薪酬、及1項沒有支付審裁處判令款項;涉及7名僱員及欠薪約24萬元,其中1名僱員向勞資審裁處入稟控告鴻和後,鴻和未有依法庭命令向其支付約8萬元。
董事廖志強15項傳票罪6.29答辯
廖志強則面對15項傳票控罪,分別為7項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6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1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支付工資及代通知金、及1項沒有支付審裁處判令款項。
廖今未有親身到庭,辯方申請暫緩答辯,以待辯方與律政司商討。秦官遂押後至6月29日再訊,惟強調這是最後一次押後案件。
案件編號:KCS26903-27005/2025、KCS35180-35187/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