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班面包等3公司及董事欠薪逾100万元 3公司认96张传票罪罚款25万元
更新时间:17:24 2026-06-01 HKT
发布时间:17:24 2026-06-01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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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班面包西饼」去年6月结业,3间与大班面包有关联的公司及董事廖志强,涉嫌拖欠员工薪金共逾100万元,遭劳工署票控。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再讯,临时清盘人代表3间关联公司承认共96张传票控罪,涉及共47名雇员及欠薪约130万元。暂委裁判官秦淑君考虑到案件及被告公司认罪,判处罚款共约25万元。
被告为大班面包西饼有限公司、大班餐厅有限公司、母公司鸿和有限公司及董事廖志强。
3公司共认96张传票罪
3间公司今由临时清盘人代表,承认96张传票控罪。其中大班面包西饼承认38项没有在到期日内付给工资,以及37项没有在雇佣合约终止时在到期日届满前付给工资;涉及共38名雇员,大班于去年6月结业时,仍拖欠他们5月至结业为止的薪金,涉款共约107万元。
大班餐厅则承认2项没有在到期日内付给工资、及2项没有在雇佣合约终止时在到期日届满前付给工资罪,涉及2名雇员和欠薪共约6.9万元。
母公司鸿和承认7项没有在到期日内付给工资、6项没有在雇佣合约终止时在到期日届满前付给工资、1项没有在雇佣合约终止时支付工资及代通知金、2项没有付给年假薪酬、及1项没有支付审裁处判令款项;涉及7名雇员及欠薪约24万元,其中1名雇员向劳资审裁处入禀控告鸿和后,鸿和未有依法庭命令向其支付约8万元。
董事廖志强15项传票罪6.29答辩
廖志强则面对15项传票控罪,分别为7项没有在到期日内支付工资、6项没有在雇佣合约终止时在到期日内支付工资、1项没有在雇佣合约终止时支付工资及代通知金、及1项没有支付审裁处判令款项。
廖今未有亲身到庭,辩方申请暂缓答辩,以待辩方与律政司商讨。秦官遂押后至6月29日再讯,惟强调这是最后一次押后案件。
案件编号:KCS26903-27005/2025、KCS35180-35187/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