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安置|如「釘子戶」堅拒收購 黃偉綸:將面臨更多困難 「現實個單位都已經賣唔到」

更新時間:09:21 2026-02-22 HKT
發佈時間:09:21 2026-02-22 HKT

宏福苑安置︱政府昨日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決定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向宏福苑受災的1736個單位的業主收購業權,估計需補貼40億元公帑,但方案並不包括宏志閣。身兼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的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強調,今次方案是特殊安排,最重要是讓居民「有得揀」,相信不會構成先例。他又直言如有業主最終不接受收購,將會面對更多的困難。

宏福苑安置︱政府:收購價比預估高 展現支持居民的態度

黃偉綸今早(22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方案是「情、理、法」兼備,以情為優先考慮,以及讓居民有得選擇,收購宏福苑7幢受影響樓宇所有單位的業權,已補地價的單位,收購價為每平方呎10,500元,未補地價的單位,收購價則為每平方呎8,000元。他認為收購價比原本測量師學會估算高,是人性化的體現,展現支持居民的態度,強調須讓居民有能力購買面積相若的居屋單位,亦可以選擇「樓換樓」,涵蓋十個項目。他舉例指,大埔頌雅路西項目呎價近7000元,相信居民有能力購買,剩餘的錢可用於裝修,認為這是一個適切的安排。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電視節目《講清講楚》表示,頌雅路西項目已有價單,實用呎價已鎖定約7,000元以下 ,讓居民在選擇時能容易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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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重建時間太長 過渡安排會很複雜

黃偉綸解釋為何不考慮原址重建,因重建時間太長,原先估計要至少9至10年,但早前在立法會曾作討論,有對法律熟悉的議員認為估計用3年時間處理業權問題已過於樂觀,居民或需長時間等待,過渡安排會很複雜。他認為居民若在其他區居住10年後,亦可能已經產生感情,因此經仔細考慮後,覺得原址重建並不適當。另外復修方案,亦不符合成本效益。

他指,宏福苑火災受影響的住戶規模大和深,其實是前所未有,政府如果不介入,基本上居民在單位多年來的投資會化為烏有,今次是特殊安排,相信不會構成先例。

政府昨日透露,有約9%居民不接受原址重建以外方案,連同這批人士,共計12%人士不接受收購業權。被問及如果仍有居民到了8月31日的限期後,仍堅持不賣業權該如何處理,黃偉綸指會繼續溝通,了解業主具體有什麼意願和考慮,已多次重申現時方案屬人性化安排,業主可能有自己的考慮。他指8月31日特殊安排停止,這是一個嚴肅的說法,若業主到時仍不接受,相信他們會面對更多的困難:「我坦白講,其實嗰個單位係賣唔到嘅,現實我諗好難。最終有冇呢?我唔敢完全咁講,但如果有,會係咩價錢呢?呢個我諗就係佢自己要考量嘅嘢。」

最大困難是如何平衡公帑運用

被問及政府在制訂長遠住宿安排方案時,遇到最大的障礙和困難是什麼,黃偉綸表示在於如何平衡公帑的運用。他指僅靠社會捐助的44億元「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並不足夠,政府仍需適度投入資源,同時確保能有效幫助居民,這些平衡工作並不容易。至於政府預計需補貼40億元公帑是否合適,將於明天在立法會的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進行討論。

黃偉綸進一步解釋,目前的「特設銷售計劃」及收購業權方案,並未對宏志閣業主開放,原因有二。首先,宏志閣未受大火影響,且在不同場合中,不少業主都表示希望能夠返回居住;其次,政府必須尊重私有產權。在這些前提下,若將宏志閣納入收購業權方案,最終可能僅能購入零星的少數單位,對解決大廈公契、公共空間、地契等問題並無實際幫助,不是明智的做法。不過,如果宏志閣業主能達成較大共識,願意出售業權,政府也不排除探討收購業權的可能性。

至於有否具體界線,黃偉綸認為至少要有一半業主同意才有條件展開討論,但若要真的納入收購計劃內,門檻會更高。

「解說專隊」3.2始投入運作 居民需提防有人假冒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同一節目上表示,由3月2日開始由跨部門組建一支約100人的「解說專隊」,將透過現有「一戶一社工」機制的轉介,安排逐一上門接觸居民,針對性對因應每戶的不同情況進行講解,同時設查詢熱線,預計於3月2日左右正式投入運作。考慮到不少宏福苑居民目前暫住於過渡性房屋或中轉房屋,政府亦會在上述地點特別增設專門的諮詢櫃位,讓居民獲得資訊。

黃偉綸強調,「解說專隊」由3月2日起才提供服務,提醒居民小心,若這兩天收到電話自稱是「解說專隊」,「一定是假的」,而「解說專隊」是由「一戶一社工」轉介,同時會穿着制服及有工作證。

廣福公園重建無望 黃偉綸:重新規劃複雜、等候時間太長

近五分一災民在問卷表示對廣福公園重建有興趣,惟方案最終無提供此方案選項,黃偉綸在電視節目《講清講楚》表示,是因為重建須6至8年,等候時間太長,當中過渡安排也很難處理。他指,居民等候期間在另一個地方居住7、8年,或已產生感情依託。此外,廣福公園重建須由重新規劃做起,具複雜性,而旁邊亦有石油氣加氣站,搬遷也非簡單事。

收購不會要求業主放棄民事索償權利

有居民關注收購業權後,倘將來獨立委員會報告清楚責任誰屬,會否不能再以業主身份向相關單位追討民事索償。黃偉綸強調,接受政府方案的業主,絕不代表要求他們要放棄將來民事索償的權利。

黃偉綸表示,為讓業主作出明智決定,眼前的安排會去到8月31日完結,而「過咗點算?」,他坦言「 過咗其實大家會好困難」,因為單位會跌回市場機制,而目前情況,「市場機制根本幫唔到佢(業主)」。黃偉綸說,當然單位是業主的,要尊重他們的選擇,但直言他們也要為自己的選擇去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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