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風波|陳嘉信被撤回勳章 李家超形容是「處分」 楊何:技術上不是公務員懲罰機制

更新時間:11:58 2026-01-27 HKT
發佈時間:11:58 2026-01-27 HKT

政府去年發生購買冒牌飲用水風波,早前公布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報告,以及就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進行的紀律調查結果。政府決定撤回向時任物流署署長陳嘉信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決定,另懲處三名物流署人員(包括首長級人員),處分包括停發增薪點。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27日)在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指任何追究責任都要公平公正、基於事實;日後推出部門首長責任制時,將更加強調部門首長須承擔部門的「主體責任」,以及可作出甚麼處分。

李家超: 追究責任不可出於個人喜好或憎惡

李家超指,任何追究責任都須公平公正、基於事實,不可以出於某些人的個人喜好或憎惡,必須對各方面都公平公正。他續指,物流署發現「鑫鼎鑫」涉嫌以欺詐手法騙取中標,負責紀律調查的小組發現三名物流署人員犯錯,政府將展開紀律聆訊並根據裁定作出懲處,同時也會將涉事人員工作能力不足的問題反映在他們的考核報告中,並且不會給予他們增薪點,其中一名人員,政府也會給予書面告誡。

相關新聞:飲用水風波︱政府撤回陳嘉信銀紫荊星章 稱部門首長應承擔責任 另懲處物流署3人員包括首長級

李家超:點名批評、撤回勳章影響工作紀錄及聲譽

至於前物流署署長陳嘉信,李家超表示,調查小組雖發現他未有及時上報,但沒有證據顯示前署長有直接犯錯。不過,事件反映物流署人員的水平廣泛不足,在採購工作上有很大的改善空間,處理採購的過程和態度也應更積極和謹慎。因此,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已去信該名前署長,指出在他作為部門首長任期期間,在提升人員的能力、觸覺和積極性方面應更有作為。政府會將此信件存檔於該名前署長的人事檔案以作紀錄。政府同時撤回原定頒授予他的銀紫荊星章。

李家超解釋,針對前署長所採取的措施,包括點名批評、紀錄在案、撤回勳章,都影響其工作紀錄和個人聲譽;而採取相關措施是考慮到他在處理問題上,因下級沒有上報,而沒有直接參與,及作為部門首長要承擔「主體責任」的原則所作出的決定。他強調,「處分」是按事實及其所擔當的實際角色而決定,這正是政府履行部門首長責任制的理念。

另外,李家超指,現有公務員紀律制度雖對部門首長管理下屬方面有要求和處理方法,但他推行的部門首長責任制,將更加強調部門首長承擔部門「主體責任」時,可作出甚麼處分,在制定部門首長責任制時會有更清晰的闡述。

楊何蓓茵:撤回星章的確不是公務員懲罰機制

不過,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在立法會被追問時回應指,撤回陳嘉信的星章,在技術上的確不是公務員懲罰機制,不同人觀感上有不同看法,「我想行政長官亦都顧及了大眾的觀感,對於整件事的看法。

相關新聞:

飲用水風波|政府撤回陳嘉信授勳 回歸至今12人遭「搣柴」 許仕仁勳銜最高(附名單)

飲用水風波︱陳嘉信退休金「袋袋平安」? 一文睇清涉事人員責任及後果

飲用水風波︱物流署首長級人員將受紀律研訊 據悉為前採購總監曾昭奇

大棋盤︱陳嘉信曾申述自辯 惟無意上訴 AO研判官場文化轉變:下級凡事匯報免「孭鑊」

飲用水風波︱田北辰批事件「荒謬絕倫」:處理不達標公務員應絕不手軟 促啟動紀律研訊

飲用水風波|議員指或因過去程序多而「滑牙」掉以輕心 倡引入AI加強採購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