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风波|陈嘉信被撤回勋章 李家超形容是「处分」 杨何:技术上不是公务员惩罚机制

更新时间:11:58 2026-01-27 HKT
发布时间:11:58 2026-01-27 HKT

政府去年发生购买冒牌饮用水风波,早前公布检讨政府采购机制专责小组报告,以及就采购樽装饮用水事件进行的纪律调查结果。政府决定撤回向时任物流署署长陈嘉信颁授银紫荆星章的决定,另惩处三名物流署人员(包括首长级人员),处分包括停发增薪点。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27日)在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指任何追究责任都要公平公正、基于事实;日后推出部门首长责任制时,将更加强调部门首长须承担部门的「主体责任」,以及可作出甚么处分。

李家超: 追究责任不可出于个人喜好或憎恶

李家超指,任何追究责任都须公平公正、基于事实,不可以出于某些人的个人喜好或憎恶,必须对各方面都公平公正。他续指,物流署发现「鑫鼎鑫」涉嫌以欺诈手法骗取中标,负责纪律调查的小组发现三名物流署人员犯错,政府将展开纪律聆讯并根据裁定作出惩处,同时也会将涉事人员工作能力不足的问题反映在他们的考核报告中,并且不会给予他们增薪点,其中一名人员,政府也会给予书面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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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点名批评、撤回勋章影响工作纪录及声誉

至于前物流署署长陈嘉信,李家超表示,调查小组虽发现他未有及时上报,但没有证据显示前署长有直接犯错。不过,事件反映物流署人员的水平广泛不足,在采购工作上有很大的改善空间,处理采购的过程和态度也应更积极和谨慎。因此,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已去信该名前署长,指出在他作为部门首长任期期间,在提升人员的能力、触觉和积极性方面应更有作为。政府会将此信件存档于该名前署长的人事档案以作纪录。政府同时撤回原定颁授予他的银紫荆星章。

李家超解释,针对前署长所采取的措施,包括点名批评、纪录在案、撤回勋章,都影响其工作纪录和个人声誉;而采取相关措施是考虑到他在处理问题上,因下级没有上报,而没有直接参与,及作为部门首长要承担「主体责任」的原则所作出的决定。他强调,「处分」是按事实及其所担当的实际角色而决定,这正是政府履行部门首长责任制的理念。

另外,李家超指,现有公务员纪律制度虽对部门首长管理下属方面有要求和处理方法,但他推行的部门首长责任制,将更加强调部门首长承担部门「主体责任」时,可作出甚么处分,在制定部门首长责任制时会有更清晰的阐述。

杨何蓓茵:撤回星章的确不是公务员惩罚机制

不过,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今日在立法会被追问时回应指,撤回陈嘉信的星章,在技术上的确不是公务员惩罚机制,不同人观感上有不同看法,「我想行政长官亦都顾及了大众的观感,对于整件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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