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建築東涌地盤被收回 分判商入稟追討近2500萬

更新時間:03:00 2026-04-09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4-09 HKT

  屋宇署去年因「東涌第100區公營房屋發展計劃」總承建商精進建築有限公司涉及多宗致命工業意外而不予續牌,房委會其後收回地盤並終止合約。負責坭井及地渠工程的分判商龍興有限公司上周四入稟高等法院,指已完成部分工程及已訂購物料,而精進建築終止合約後拖欠相關工程費用,如已送達或已訂購的物料費用、保固金及法定勞工費用等,遂向精進建築連本帶利索償逾2464.5萬元。
  原告為龍興有限公司,被告為精進建築有限公司。龍興在入稟狀指,精進曾為房委會「東涌第100區公營房屋發展計劃」的總承建商,龍興早於2021年8月28日已與精進建築簽訂分判合約,承包坭井及地渠工程,合約金額逾1.08億元,翌月再簽補充協議增至近1.16億元。
  涉案雙方分判合約訂明「糧期每月一次」,並規定若總承建商因任何理由終止合約,分判商的合約亦告終止,但分判商有權要求總承建商支付費用,包括分判商已完成或未完成工程的價值、分判商已運到地盤現場的物料價值、分判商已訂購但未送達的物料價值,以及移走臨時建築物、機械、工具及物料的合理費用。
涉多宗致命工業意外不獲續牌
  龍興強調,合約期間一直按精進的指示施工,精進也表示滿意其工作,惟房委會在2025年7月2日收回地盤並終止精進的合約,變相同時終止精進與龍興之間的分判合約,令龍興蒙受損失。龍興重申房委會收回地盤並終止合約一事完全是因精進自身行為或疏忽,與龍興無關,而且龍興並無違約或違反責任。
  龍興在入稟狀列明其損失包括:中期工程價值逾1477萬元、已送達物料逾185萬元、已訂購物料近142萬元、工程保留金逾618.8萬元,以及因精進欠薪以致龍興需解僱工人並支付逾40萬元代通知金;合共索償2464.5萬元。
  此外,龍興提及精進於2026年3月4日發出付款證明,聲稱可額外抵銷659.7萬元,但龍興認為此舉毫無合約依據,屬非法抵銷。龍興遂要求法院下令精進支付所有欠款及相關利息。
  案件編號:HCA540/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