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建筑东涌地盘被收回 分判商入禀追讨近2500万
发布时间:03:00 2026-04-09 HKT
屋宇署去年因「东涌第100区公营房屋发展计划」总承建商精进建筑有限公司涉及多宗致命工业意外而不予续牌,房委会其后收回地盘并终止合约。负责坭井及地渠工程的分判商龙兴有限公司上周四入禀高等法院,指已完成部分工程及已订购物料,而精进建筑终止合约后拖欠相关工程费用,如已送达或已订购的物料费用、保固金及法定劳工费用等,遂向精进建筑连本带利索偿逾2464.5万元。
原告为龙兴有限公司,被告为精进建筑有限公司。龙兴在入禀状指,精进曾为房委会「东涌第100区公营房屋发展计划」的总承建商,龙兴早于2021年8月28日已与精进建筑签订分判合约,承包坭井及地渠工程,合约金额逾1.08亿元,翌月再签补充协议增至近1.16亿元。
涉案双方分判合约订明「粮期每月一次」,并规定若总承建商因任何理由终止合约,分判商的合约亦告终止,但分判商有权要求总承建商支付费用,包括分判商已完成或未完成工程的价值、分判商已运到地盘现场的物料价值、分判商已订购但未送达的物料价值,以及移走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及物料的合理费用。
涉多宗致命工业意外不获续牌
龙兴强调,合约期间一直按精进的指示施工,精进也表示满意其工作,惟房委会在2025年7月2日收回地盘并终止精进的合约,变相同时终止精进与龙兴之间的分判合约,令龙兴蒙受损失。龙兴重申房委会收回地盘并终止合约一事完全是因精进自身行为或疏忽,与龙兴无关,而且龙兴并无违约或违反责任。
龙兴在入禀状列明其损失包括:中期工程价值逾1477万元、已送达物料逾185万元、已订购物料近142万元、工程保留金逾618.8万元,以及因精进欠薪以致龙兴需解雇工人并支付逾40万元代通知金;合共索偿2464.5万元。
此外,龙兴提及精进于2026年3月4日发出付款证明,声称可额外抵销659.7万元,但龙兴认为此举毫无合约依据,属非法抵销。龙兴遂要求法院下令精进支付所有欠款及相关利息。
案件编号:HCA540/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