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村屋僭建物 即日起重啟申報
更新時間:03:00 2026-04-02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4-02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4-02 HKT
屋宇署宣布,重啟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申報期由今年4月1日起至明年3月31日止,為期一年。可申報的僭建物為2011年6月28日前已建成、風險較低或違例情況較不嚴重的僭建物,例如由村屋外牆伸建的廣告招牌、圍封不超過50%的天台面積等,業主須為已申報的僭建物每5年安排一次安全檢驗。已申報個案不會被即時取締,除非其結構變得有明顯危險。
申報期即日起至明年3月
發展局2024年12月就修訂《建築物條例》提出建議,包括理順處理僭建物的政策,並指政府準備重啟申報計劃,讓沒有參與2012年行政申報計劃的村屋業主作申報。
重啟的申報計劃將沿用舊有準則。可申報的僭建物種類和建成日期與原有申報計劃相同,即僅適用於2011年6月28日前已建成、風險較低或違例情況較不嚴重而並非「首輪取締目標」的僭建物。「首輪取締目標」為風險較高而性質較嚴重的僭建物,例如樓高四層或以上村屋的違規加建樓層、村屋覆蓋天台面積超過一半的圍封式天台構築物等。業主委任的適任技術人員或註冊專業工程師須透過屋宇署網站內的電子系統提交申報。
就村屋僭建問題,屋宇署目前以處理「首輪取締目標」僭建物為優先。若相關僭建物在2027年3月31日申報日期屆滿後仍未作申報,該署將待處理完「首輪取締目標」的僭建物後,就未申報的僭建物優先採取執法行動。至於已申報個案,屋宇署會在較後階段再按風險和當時的實際情況制訂執法計劃。
如業主已成功參與2012年推行的申報計劃,毋須重新提交申報,惟必須繼續為已申報僭建物每5年進行一次安全檢驗,並向屋宇署提交安全證明及行政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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