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輪碼頭新租約定KPI 營運商不達標須賠款
發佈時間:03:00 2025-12-25 HKT
政府就營運和管理啟德郵輪碼頭的下一份租約公開招標。政府與現時啟德郵輪碼頭營運商簽訂的租約將於2028年5月底屆滿,考慮到國際郵輪會早於兩年前訂下航程,為讓新合約下的碼頭營運商可盡快開始安排郵輪停泊事宜,政府現就下一份租約公開招標,中標營運商除負責處理郵輪事務外,需同時負責管理碼頭的公共空間。另為加強監察碼頭營運商表現,當局在租約中引入4個關鍵績效指標(KPI),包括每年郵輪停泊次數、每年非郵輪活動訪客人數、附屬商業區租用率等。在新租約第3年起,營運商如表現未達標,須向政府作出補償。
政府就啟德郵輪碼頭下一份租約公開招標,中標營運商將負責營運和管理啟德郵輪碼頭,為期10年。如表現理想,政府會考慮與營運商續約5年。投標者自公開招標截標日起計的過往10年內,須擁有至少連續3年營運郵輪碼頭的經驗,且曾接待總噸位160000噸或以上的郵輪,政府歡迎具有相關經驗和能力的投標者參與。
經檢視與碼頭營運商的租約條款及條件,以及諮詢相關持份者的意見,政府將在下一份租約作出兩項主要調整,包括整合現時碼頭範圍的管理安排,為改善郵輪碼頭管理及提升營運效率,下一份租約的營運商除了負責處理郵輪事務,將需要負責管理碼頭的公共空間,包括位於2樓的平台花園及天台的啟德郵輪碼頭公園。
改善碼頭管理及提升營運效率
同時,就碼頭營運商工作引入KPI。為了加強監察營運商表現,下一份租約引入的4個KPI,包括每年郵輪停泊次數、每年非郵輪活動次數、每年非郵輪活動的訪客人數,以及附屬商業區的租用率,考慮到碼頭營運商需時調整和適應碼頭運作,因營運商的表現未能達到指標而須向政府作出補償的條款,將於租約第3年起生效。
該4個KPI列出,每年郵輪停泊次數最少85次;每年非郵輪活動次數最少13次;每年非郵輪活動的訪客人數,最少要達6500人次;附屬商業區的租用率,最少要達60%。
今次招標會採「雙信封」投標安排。在評審標書時,非價格建議和價格建議的比重分別為70%和30%。非價格建議除了上述KPI外,也包括有關碼頭營運和管理的執行計劃。投標者須於明年5月22日中午12時前遞交投標書。
文體旅局發言人表示,《香港旅遊業發展藍圖2.0》中的《郵輪旅遊發展行動計劃》指出,政府的願景是推動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郵輪樞紐。啟德郵輪碼頭的暢順運作對吸引更多郵輪停泊香港及推動香港的郵輪業發展十分重要。政府亦致力提升郵輪碼頭服務大眾的功能,善用碼頭的設施。
商業區租用率60%為最低要求
發言人解釋,政府在下一份租約中引入4個KPI,「這些只是最基本的要求」,入標者可根據自身情況在最低標準上作出提升,當局會與其他標書作比較,提出更高數字者將更具優勢。發言人又說,現時郵輪碼頭商業區租用率已達100%,下一份租約的租用率60%是最低要求,當局期望能營造更有活力的郵輪碼頭,吸引旅客及市民。
發言人強調,營運商未能達到指標而須向政府作出補償的金額並不會太高,因為該機制的目的並非是要營運商向政府賠償大量金錢,而是希望透過這種安排,對營運商形成一定的阻嚇力,推動其更積極追求各項指標。政府預期在2026年底前完成新一輪營運商招標,確保郵輪碼頭能在合約期後持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