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女強人花7萬配對約會18男無一合心水
發佈時間:03:00 2025-12-16 HKT
在繁囂都市尋覓另一半,不少人使用交友應用程式或尋求傳統配對公司協助,但消費者委員會指出,今年首11個月錄得88宗相關投訴,為歷年最多。眾多投訴個案中,有爸爸替兒子支付2000元予配對公司,惟未獲配對年齡相近對象,公司最後退回部分款項和解;有年薪300萬元的職場「女強人」亦尋求配對公司協助,希望尋找條件相若的成功男士,最終平均1萬元才促成一次約會,且未能找到符合要求的對象。消委會呼籲業界盡量提高透明度,勿作出難以兌現的承諾;又建議消費者及其家人應管理本身期望,使用交友程式時亦要提高警覺,以防墮入網上情緣騙局。
消委會昨發表新一期《選擇》月刊,揭露由2022年起至上月,共接獲268宗關於交友配對服務的投訴,包括推薦對象未符合要求、交友程式的會員質素參差等。
投訴人馬先生陪同兒子向A配對公司支付2000元服務費,服務訂明配對至兒子成功結婚,但部分本地女性會員年齡遠超承諾的年齡層,其後擴展至配對非本地女會員,並要準備數萬元禮金,投訴人認為不可接受。
父陪兒配對 不滿女會員超年齡層
A公司回覆消委會表示,自投訴人購買服務後,一直有透過即時通訊軟件與其子溝通及提供配對服務,前後合共推薦6名女會員,其子與當中3人透過通訊軟件直接聯絡或見面,又指投訴人曾就女會員的外貌表達期望。經消委會調停後,A公司考慮到已成功為投訴人兒子牽線與3名女會員直接聯絡,提出退款800元,並終止其會籍及服務作為解決方案。
另一名投訴人是年薪逾300萬元的張小姐,她希望尋找年齡及收入均相若的男士為對象,遂向B配對公司支付7萬元。該公司首年先後推薦18名男會員,惟當中沒有一位完全符合投訴人的擇偶條件。她曾向公司表達不滿,指平均約1萬元才促成一次約會,因無法與公司達成共識,遂聯絡消委會要求取消合約及退款。
B配對公司回覆消委會時引用合約條款,稱在推薦對象時,會考慮客戶期望,但不保證所有人選均完全符合客戶列明的條件,其配對系統會篩選出綜合匹配度達80%以上的人選,而綜合匹配度的計算標準包括收入、年齡、共同興趣等範疇;如雙方在登記資料中有共同興趣或其他合適因素,即使收入或年齡未完全符合條件,綜合匹配度亦可能達到80%,故B公司否認違約,並會繼續提供服務。
女方要求付款見面 投訴人斥把關不足
此外,投訴人周先生以300多元購買C交友程式會員服務後,收到一名陌生女會員的訊息,邀請轉移到即時通訊軟件溝通,但該名女會員自稱的名字與交友程式不同,會面前更要求投訴人支付500元,他認為程式對會員質素把關不足,懷疑有用戶以假資料登記。
消委會建議業界以消費者體驗為本,在交易前先與消費者仔細溝通擇偶條件,並清楚準確地記錄相關要求,盡量提高篩選對象的透明度。交友應用程式的營運商亦可考慮改善其用戶註冊流程,例如設立驗證程序,以加強用戶資料的可靠性和避免虛假用戶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