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巨貪王波 受賄4.49億判死緩

更新時間:03:00 2025-10-15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0-15 HKT

  內蒙古近年展開「倒查20年」行動,牽出多名巨貪。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波,受賄高達4.49億元(人民幣,下同),昨日在湖北法院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王波受賄案昨日在湖北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經查明:2003年至2024年,王波在擔任內蒙古赤峰市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包頭市副市長,巴彥淖爾市市長,呼和浩特市市長,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權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財物共計折合4.49億餘元。
  法院認為,王波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論罪應當判死。鑒於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涉案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追繳,具有從輕處罰情節,故對其判處死刑,不立即執行。在其死緩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另外,中紀委昨天通報一名「內鬼」落網,中央巡視組原副部級巡視專員許傳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調查,是今年來官方通報調查的第47個中管幹部。
中紀委「內鬼」許傳智受查
  68歲的許傳智長期任職紀檢系統,曾任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監察室主任、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2015年,許傳智任中紀委駐國家民委紀檢組組長,2016年任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書記,2019年轉任中央巡視組副部級巡視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