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巨贪王波 受贿4.49亿判死缓

更新时间:03:00 2025-10-15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10-15 HKT

  内蒙古近年展开「倒查20年」行动,牵出多名巨贪。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波,受贿高达4.49亿元(人民币,下同),昨日在湖北法院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波受贿案昨日在湖北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经查明:2003年至2024年,王波在担任内蒙古赤峰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包头市副市长,巴彦淖尔市市长,呼和浩特市市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权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折合4.49亿余元。
  法院认为,王波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死。鉴于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故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在其死缓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另外,中纪委昨天通报一名「内鬼」落网,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许传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是今年来官方通报调查的第47个中管干部。
中纪委「内鬼」许传智受查
  68岁的许传智长期任职纪检系统,曾任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监察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2015年,许传智任中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组长,2016年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书记,2019年转任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