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賞味期限≠消費期限 日本人過期三個月照吃無誤
打開冰箱,發現一包過了期兩天的炒麵,今天午餐就吃炒麵吧。乳酪還剩三份一盒,昨天過期了,但沒異味,趕快吃掉好了。炒麵用的醬也過期了,嗅一嗅,沒有異樣,應該還能吃……在日本住久了,受身邊日本人影響,就越來越不在意吃過期食物了。
記得有一年冬季去日本朋友家打邊爐,我在他家冰箱裡發現一包過了期幾天的炸豆腐皮,問他要否替他丟掉,朋友淡淡然的說:「油炸食品沒那麼容易變壞啊。」說完便把它打開丟進火鍋裡,我吃時也真的不覺得古怪。之後就明白了,食物能不能吃,還是得靠自己的舌頭與鼻子來判斷。
包裝上的日期不可信嗎?也不是,只是那大多是賞味期限,不是消費期限。過了賞味期限,只是味道會有落差而已,而非不能吃。例如納豆,過了賞味期限,口感會變得粗糙,豆子裡像填滿沙一樣,但其實有些質素不大好的納豆,即使未過期,也有同樣口感。
日本雞蛋的期限,有時印在包裝的盒子上,有時會用貼紙貼在每個雞蛋上。日本人一般認為,用貼紙那種的雞蛋,質素會比較好。但無論是哪種,雞蛋上的期限,是指能安心生吃的期限,若是打算煮熟來吃的話,便不需要理會那日期了。
雞蛋上用的賞味期限,是指在這日期前可以生吃。
大部分食品上印上的都是賞味期限,而非消費期限
不過度依賴賞味期限,憑著自己的感覺判斷,能夠減少浪費,固然是好事,但我也曾因此而得到驚心動魄的經驗。某天到日本長輩在家裡開茶會,他預備了多款中國岩茶與烏龍茶,邀大家去品茗。期間他奉出了台灣人送給他的點心,當中包括撒奇瑪,也就是馬仔。能夠在異國吃到香港風味,我興奮不已,但一看包裝上的日期嘴便饞不起來了——已過期三個月了。
「這過期了,還能吃嗎?」我鼓起勇氣問。
「期限這東西,不用盡信的。」長輩如此回答,同場的日本人們也若無其事地把過期馬仔放進口。我半信半疑地吃一塊,那霉爛的口感,那油臭味,真是畢生難忘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