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推廣署 : 平衡市場自由與規管

星島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03:00 2025-05-27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5-27 HKT

  對金融業界關注本港家族辦公室的發展,投資推廣署指,就家族辦公室的規管,香港現行的監管制度以活動為基礎,並在維持市場自由靈活性及尊重私人財務安排的前提下,吸引更多高淨值人士來港作財富管理。
監管制度以家辦活動為基礎
  投資推廣署發言人指,一般來說,單一家族辦公室是指由單一家族的成員成立,以管理其家族的資產、投資和長期權益的安排。如單一家辦並非在港經營受規管活動的業務,便毋須申領《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相關牌照。
  發言人續稱,若投資公司或聯合家族辦公室以業務形式在港經營受規管活動,包括為客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則須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申領牌照;如市民對家族辦公室的背景有疑問,可向證監會作出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