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 控三企業兩男子涉合謀騙6000萬科技券資助
發佈時間:12:17 2026-06-25 HKT
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向暮晨、福維亞及杰特三間科技服務供應商,以及兩名公司董事展開法律程序。他們涉嫌在2019至2024年間,於380宗「科技券」申請中進行圍標及合謀定價,操控報價單以騙取約6,000萬港元政府資助。案中杰特已同意承認法律責任,並按照政策與競委會達成合作協議。
操控報價單作掩護 涉款達6,000萬港元
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審裁處),向以下三間業務實體及兩名人士展開法律程序:
- 暮晨有限公司(暮晨)
- 福維亞工作室有限公司(福維亞)
- 杰特工作間有限公司(杰特)
- 李施亮(暮晨唯一董事兼唯一股東)
- 王志文(福維亞唯一董事兼唯一股東)
案情指出,在2019年7月至2024年7月期間,科技服務供應商暮晨、敬畏霧有限公司(敬畏霧)、杰特及福維亞,在向有意申請政府資助的企業提供資訊科技方案報價時,涉嫌從事反競爭行為。此案涉及380宗科技券計劃(科技券)申請,獲批資助金額高達約6,000萬港元。
在該380宗申請中,暮晨與敬畏霧直接擬定或操控杰特及福維亞報價單的最終價格。這些報價主要用作提供掩護,以增加暮晨與敬畏霧獲選為服務供應商的機會。為了方便預備該等掩護式報價,杰特及福維亞分別將各自公司的憑證,包括報價單範本、電子簽名、公司印章副本及電郵帳戶登入權限,提供予暮晨與敬畏霧。

競委會有合理因由相信,有關行為已構成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圍標及分享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違反《競爭條例》(《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競委會現正向審裁處申請命令,包括:
- 宣布三間業務實體違反第一行為守則,並宣布李施亮與王志文牽涉入違反該守則;
- 向該三間業務實體施加罰款;以及
- 向李施亮及王志文作出取消董事資格令。
杰特同意承認責任 警方介入調查偽造文書
涉案的其中一間業務實體杰特,已同意承認法律責任,並已按照競委會的《為從事合謀行為之業務實體而設的合作及和解政策》,與競委會簽訂合作協議。
本案源於創新科技署(創科署)較早前轉介的一宗懷疑涉及反競爭行為的科技券申請。競委會在審視該宗申請後,進一步索取了其他涉及不同服務商(包括涉案業務實體)的科技券申請資料。在仔細研究創科署及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生產力局)提供的資料後,競委會發現當中存在可疑特徵,遂正式展開調查。
調查期間,競委會亦發現有個別人士涉嫌偽造文書,可能干犯刑事罪行,目前已將有關事宜轉交香港警務處作刑事調查。
競委會強調零容忍 呼籲企業勿共享憑證
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表示,打擊企圖濫用公帑的反競爭行為是競委會的執法重點之一。競委會將本案入稟審裁處,旨在向外界帶出明確訊息:此類行為性質嚴重,不但損害競爭,合謀者更藉此剝削香港市民的利益以謀取私利,競委會對此採取零容忍態度。
畢仲明指出,部分企業可能存在誤解,以為只要不直接參與競投,純粹向競爭對手「分享」或「借出」公司憑證並不會構成問題,甚至視之為一種互惠互利的商業行為。然而,本案明確顯示這種做法絕不可取,且會被利用作圍標手法,構成《條例》下的嚴重反競爭行為。因此,不論任何行業的企業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應與其他公司分享公司憑證,且所有標書和報價亦必須獨立擬備。
最後,競委會感謝創科署及生產力局在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並讚賞兩家機構防範反競爭行為的警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