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委会入禀竞争事务审裁处 控三企业两男子涉合谋骗6000万科技券资助
发布时间:12:17 2026-06-25 HKT
竞争事务委员会入禀竞争事务审裁处,向暮晨、福维亚及杰特三间科技服务供应商,以及两名公司董事展开法律程序。他们涉嫌在2019至2024年间,于380宗「科技券」申请中进行围标及合谋定价,操控报价单以骗取约6,000万港元政府资助。案中杰特已同意承认法律责任,并按照政策与竞委会达成合作协议。
操控报价单作掩护 涉款达6,000万港元
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入禀竞争事务审裁处(审裁处),向以下三间业务实体及两名人士展开法律程序:
- 暮晨有限公司(暮晨)
- 福维亚工作室有限公司(福维亚)
- 杰特工作间有限公司(杰特)
- 李施亮(暮晨唯一董事兼唯一股东)
- 王志文(福维亚唯一董事兼唯一股东)
案情指出,在2019年7月至2024年7月期间,科技服务供应商暮晨、敬畏雾有限公司(敬畏雾)、杰特及福维亚,在向有意申请政府资助的企业提供资讯科技方案报价时,涉嫌从事反竞争行为。此案涉及380宗科技券计划(科技券)申请,获批资助金额高达约6,000万港元。
在该380宗申请中,暮晨与敬畏雾直接拟定或操控杰特及福维亚报价单的最终价格。这些报价主要用作提供掩护,以增加暮晨与敬畏雾获选为服务供应商的机会。为了方便预备该等掩护式报价,杰特及福维亚分别将各自公司的凭证,包括报价单范本、电子签名、公司印章副本及电邮帐户登入权限,提供予暮晨与敬畏雾。

竞委会有合理因由相信,有关行为已构成合谋定价、瓜分市场、围标及分享影响竞争的敏感资料,违反《竞争条例》(《条例》)下的「第一行为守则」。竞委会现正向审裁处申请命令,包括:
- 宣布三间业务实体违反第一行为守则,并宣布李施亮与王志文牵涉入违反该守则;
- 向该三间业务实体施加罚款;以及
- 向李施亮及王志文作出取消董事资格令。
杰特同意承认责任 警方介入调查伪造文书
涉案的其中一间业务实体杰特,已同意承认法律责任,并已按照竞委会的《为从事合谋行为之业务实体而设的合作及和解政策》,与竞委会签订合作协议。
本案源于创新科技署(创科署)较早前转介的一宗怀疑涉及反竞争行为的科技券申请。竞委会在审视该宗申请后,进一步索取了其他涉及不同服务商(包括涉案业务实体)的科技券申请资料。在仔细研究创科署及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局)提供的资料后,竞委会发现当中存在可疑特征,遂正式展开调查。
调查期间,竞委会亦发现有个别人士涉嫌伪造文书,可能干犯刑事罪行,目前已将有关事宜转交香港警务处作刑事调查。
竞委会强调零容忍 呼吁企业勿共享凭证
竞委会行政总裁毕仲明表示,打击企图滥用公帑的反竞争行为是竞委会的执法重点之一。竞委会将本案入禀审裁处,旨在向外界带出明确讯息:此类行为性质严重,不但损害竞争,合谋者更借此剥削香港市民的利益以谋取私利,竞委会对此采取零容忍态度。
毕仲明指出,部分企业可能存在误解,以为只要不直接参与竞投,纯粹向竞争对手「分享」或「借出」公司凭证并不会构成问题,甚至视之为一种互惠互利的商业行为。然而,本案明确显示这种做法绝不可取,且会被利用作围标手法,构成《条例》下的严重反竞争行为。因此,不论任何行业的企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与其他公司分享公司凭证,且所有标书和报价亦必须独立拟备。
最后,竞委会感谢创科署及生产力局在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并赞赏两家机构防范反竞争行为的警觉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