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世袭制?公屋户劝子女欲继承父母单位「要及早人生规划」惹议 网民指需符合1条件 附房署指引
更新时间:15:31 2026-06-24 HKT
发布时间:15:31 2026-06-24 HKT
发布时间:15:31 2026-06-24 HKT
公屋世袭制?子女能否继承公屋一直以来都是不少人的谜思,有人甚至认定公屋采用「世袭制」。日前,有公屋户于社交平台发文,奉劝如子女想世袭父母公屋户籍,必须要「及早人生规划」,惹来网民热议,有人指出子女欲继承父母单位,必要符合1条件。详情即看下文!
公屋世袭制?公屋户劝子女欲「世袭」公屋:要及早人生规划
有公屋户日前于社交平台发文,奉劝子女如想「世袭」父母公屋户籍,「一定要及早人生规划」。楼主在留言区补充,得知邻居儿子正是因为「没有及早规划」,以致当父亲离世后,因资产超出限制而未能在单位继续居住,「要寻找㓥户居住」,又指邻居儿子「就算即时ATM揿晒所有钱出来」,也必定会被取消居住资格。
帖文引来网民热议,直指目前公屋户籍编制已不存在「世袭」,「唔好玩吖,今日2026年公屋无世袭!」又表示只有配偶方能继承公屋户籍。另外,有人表示如户主儿子想续住公屋,必须重新经房署审查及调迁至细单位。
房屋署指引列明 只有配偶可无条件继承单位
根据房屋署发出的「户籍资料变更」指引,租户在入住公屋后,如家庭状况有所变更,必须立即通知所属屋邨办事处/分区租约事务管理处,以便更新有关记录。当中就「批出新租约政策」一项明文显示,「公屋户主去世或迁出后,单位的租约可无条件地批予在单位内居住亦是认可成员的户主配偶」,而配偶以外的其他认可成员,需接受「全面经济状况审查」(包括入息及资产审查)及「住宅物业权审查」,以厘定批出新租约的资格及应缴的租金水平。
据「批出新租约政策」中显示,在单位内居住的认可成员就「全面经济状况审查」,家庭入息不能超逾公屋入息限额5倍,及家庭总资产净值不超逾公屋入息限额 100倍。另外,亦需履行署方订立的「富户政策」,如家庭入息限额超过房署要求的限额,住户需按署方要求缴交倍数租金。
文:TF
资料及图片来源:公屋讨论区-香港facebook群组@Facebook、星岛图片库、房屋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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