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世襲制?公屋戶勸子女欲繼承父母單位「要及早人生規劃」惹議 網民指需符合1條件 附房署指引

更新時間:15:31 2026-06-24 HKT
發佈時間:15:31 2026-06-24 HKT

公屋世襲制?子女能否繼承公屋一直以來都是不少人的謎思,有人甚至認定公屋採用「世襲制」。日前,有公屋戶於社交平台發文,奉勸如子女想世襲父母公屋戶籍,必須要「及早人生規劃」,惹來網民熱議,有人指出子女欲繼承父母單位,必要符合1條件。詳情即看下文!

公屋世襲制?公屋戶勸子女欲「世襲」公屋:要及早人生規劃

有公屋戶日前於社交平台發文,奉勸子女如想「世襲」父母公屋戶籍,「一定要及早人生規劃」。樓主在留言區補充,得知鄰居兒子正是因為「沒有及早規劃」,以致當父親離世後,因資產超出限制而未能在單位繼續居住,「要尋找劏戶居住」,又指鄰居兒子「就算即時ATM撳晒所有錢出來」,也必定會被取消居住資格。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直指目前公屋戶籍編制已不存在「世襲」,「唔好玩吖,今日2026年公屋無世襲!」又表示只有配偶方能繼承公屋戶籍。另外,有人表示如戶主兒子想續住公屋,必須重新經房署審查及調遷至細單位。

房屋署指引列明 只有配偶可無條件繼承單位

根據房屋署發出的「戶籍資料變更」指引,租戶在入住公屋後,如家庭狀況有所變更,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以便更新有關記錄。當中就「批出新租約政策」一項明文顯示,「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而配偶以外的其他認可成員,需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包括入息及資產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以釐定批出新租約的資格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據「批出新租約政策」中顯示,在單位內居住的認可成員就「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家庭入息不能超逾公屋入息限額5倍,及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逾公屋入息限額 100倍。另外,亦需履行署方訂立的「富戶政策」,如家庭入息限額超過房署要求的限額,住戶需按署方要求繳交倍數租金。

文:TF

資料及圖片來源:公屋討論區-香港facebook群組@Facebook、星島圖片庫、房屋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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