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Danny父稱不願做DNA測試非拒絕:政府需保障私隱權 拒公開宗教信仰
發佈時間:16:12 2026-06-02 HKT
「Save Lily事件」備受關注,一對港人於2023年底在瑞典非法居留期間,2歲次女Lily被當地社福局強制看管。他們其後回港,並在港誕下幼子Danny,惟兩人拒絕入境處的DNA檢測要求,令已滿兩個月的幼子至今仍未辦理登記,成為無身份嬰兒。男嬰父親曾先生今早(2日)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聲稱,自己並非「拒絕」,而是「不願意」提供 DNA,批評入境處未有跟從私隱專員公署指引交出「私隱影響評估」。他又承認宗教是其中一個考量,但拒絕透露具體信仰。至今日下午,保安局表示警方剛在長沙灣找到Danny及其自稱父母的二人,Danny將送去醫院檢查,而其宣稱父母的兩人因疏忽照顧兒童罪拘捕。
男嬰父親企硬要求提供「私隱影響評估」
在電台節目中,主持陳志雲在多次追問曾先生「點解咁抗拒」、萬般不願意為兒子進行DNA血緣測試,以辦理出世紙。曾先生回應稱,他們已在法例要求的42天內向政府通報在家分娩,但質疑入境處資訊透明度不足,「網頁只有一張表格」,未有詳細指引說明需要甚麼「人證物證」。
曾先生稱,DNA屬高度敏感資料,他引用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指引,認為入境處作為收集資料的一方,有責任進行並向他發出一份「私隱影響評估報告」。他要求當局解釋為何在排除其他證據後,必須使用 DNA 測試,又稱主要責任在於政府,政府需保障其本人私隱權及Danny的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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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哋愛兒子 應話畀兒子知:要捍衛我哋嘅權利」
當被問及若僵持不下會否影響兒子福祉,以及會否為了兒子著想而提供DNA測試結果,曾先生回應稱,「因為我哋愛兒子,應該話畀兒子知,要捍衛我哋嘅權利,唔可以偏向兒童權利,而唔去保障我本人私隱權」。他又指,甚至不惜花兩三年時間進行司法覆核,「如果我進行完司法覆核,終審法院判定我一定要交的話,我就會交。」
承認宗教非最大因素 拒公開信仰
父母曾多次稱因宗教原因拒絕驗證DNA,曾先生在陳志雲多番追問下,承認宗教是其中一個原因,但形容屬「其次」,首要仍是探討私隱權益。至於具體信仰為何,曾先生避而不答:「唔想表達我哋嘅宗教,因為網上都有好多好混亂嘅信息......如果喺呢度講,會引起更多不必要討論,所以我哋都唔太想講。」
對於缺乏出世紙會否令 Danny 無法獲得醫療及教育等公共服務,曾先生不擔憂,透露早前已帶同 Danny 看了中醫及西醫,在出示父母的香港身份證後,診所均行使了「酌情權」為嬰兒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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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在家分娩「感染細菌機會較低」
談及為何選擇高風險的無醫護人員陪同下「在家分娩」,曾先生辯稱在家分娩與醫院分娩同樣有風險,但他認為家中環境較寧靜,且嬰兒毋須接觸陌生人,感染細菌的機會較低。他表示為此做了大量準備,包括準備消毒急救用品及自行監測產婦的脈搏、血壓等生命表徵。
教育方面,曾先生表示會尋求社工協助,了解是否有學校願意在無出世紙的情況下破例收生。陳志雲揶揄稱:「以你信念可能會鍾意在家教育呢」,曾生稱現時未決定,但他們會考慮Danny的能力、意願和諮詢專業人士意見後再作決定,將來或向當局申請「在家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