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士爭產案丨周亦卿長女周莉莉今未能出庭作供 庭上透露需進行乳癌化療

更新時間:12:48 2026-05-27 HKT
發佈時間:12:48 2026-05-27 HKT

其士集團創辦人周亦卿2018年與世長辭,生前先後訂立四份遺囑,2015年最後一份遺囑將1.89億股其士股份全數交予五女周蕙蕙繼承。長女周莉莉質疑該遺囑不符父親意願,興訟要求法庭裁定2015年遺囑無效,應以2009年遺囑作準。長女周莉莉原訂今出庭作供,但甫開庭便交代周莉莉今日無法到庭,案件需押後明天繼續,亦提到她需進行乳癌化療。法官歐陽浩榮則表示,從未懷疑周莉莉的身體狀況,但質疑她昨已到庭,何不提早通知今天不能出庭。周莉莉一方則表示尚未聯繫到周莉莉,不能確定她明日能否出庭。

倘2015年遺囑有效3姐妹齊任遺產執行人或加劇矛盾

原告為長女周莉莉(Lily),由資深大律師沙惜時代表;被告為五女周蕙蕙(Violet,藝人吳家樂妻子)及六女周薇薇(Vi Vi),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

余若海昨強調,2015年遺囑是在周亦卿清醒且有精神行為能力時簽署,遺囑內容明確。2015年遺囑由周亦卿妻子宮川美智子、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擔任遺產執行人及受託人,其士集團1.89億股份全數交由五女周蕙蕙繼承,其餘遺產則分配予妻子及其他五名女兒,幼子周維正毫無得益。

周蕙蕙。資料圖片
周蕙蕙。資料圖片
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資料圖片
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資料圖片

余若海今指,現時周亦卿妻子宮川美智子及原頂替母親擔任遺產執行人的三女周惠苓(Lina)均放棄執行人一職,如法庭裁定2015年遺囑有效,長女周莉莉、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3姐妹便會成為遺產執行人,而三人共事或將加劇家族矛盾,法庭需衡量這是否符合遺產整體利益。

被告方質疑原告開案陳詞與多次修訂狀書內容有出入

余指出,原告方多年來不斷修訂狀書,而原告方昨日的開案陳詞內容也與經多次修訂的狀書內容有出入,質疑原告方是否需要進一步修訂其狀書內容。余若海提到,原告方昨日的開案陳詞強調,周亦卿生前一直無意成立家族信託,而是想設立周氏家族不會受益的「其士信託」,以保存周亦卿在其士集團的1.89億股全數股份。

余若海表示,周亦卿訂立2015年遺囑,把其士集團1.89億股份全數交由五女周蕙蕙繼承,讓五女周蕙蕙成立一個信託以保存他在其士集團的全數股份,並不是將股份直接贈予子女。余若海又提到,周亦卿曾在2009年4月27日訂立遺囑,但2009年遺囑只有未簽署副本,反映周亦卿早已放棄2009年遺囑,才立下最接近其意願的2015年遺囑。

原告方資深大律師沙惜時回應指,2015年遺囑絕不真是反映周亦卿遺願,周亦卿不會希望把他在其士集團的全數股份轉予任何人,只希望把全數股份直接轉到信託,把股份全數納入信託保存。原告方及被告方已完全開案陳詞,案件押後至明日再續,以待周莉莉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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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AP22/2019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