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士争产案丨周亦卿长女周莉莉今未能出庭作供 庭上透露需进行乳癌化疗

更新时间:12:48 2026-05-27 HKT
发布时间:12:48 2026-05-27 HKT

其士集团创办人周亦卿2018年与世长辞,生前先后订立四份遗嘱,2015年最后一份遗嘱将1.89亿股其士股份全数交予五女周蕙蕙继承。长女周莉莉质疑该遗嘱不符父亲意愿,兴讼要求法庭裁定2015年遗嘱无效,应以2009年遗嘱作准。长女周莉莉原订今出庭作供,但甫开庭便交代周莉莉今日无法到庭,案件需押后明天继续,亦提到她需进行乳癌化疗。法官欧阳浩荣则表示,从未怀疑周莉莉的身体状况,但质疑她昨已到庭,何不提早通知今天不能出庭。周莉莉一方则表示尚未联系到周莉莉,不能确定她明日能否出庭。

倘2015年遗嘱有效3姐妹齐任遗产执行人或加剧矛盾

原告为长女周莉莉(Lily),由资深大律师沙惜时代表;被告为五女周蕙蕙(Violet,艺人吴家乐妻子)及六女周薇薇(Vi Vi),由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代表。

余若海昨强调,2015年遗嘱是在周亦卿清醒且有精神行为能力时签署,遗嘱内容明确。2015年遗嘱由周亦卿妻子宫川美智子、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担任遗产执行人及受托人,其士集团1.89亿股份全数交由五女周蕙蕙继承,其余遗产则分配予妻子及其他五名女儿,幼子周维正毫无得益。

周蕙蕙。资料图片
周蕙蕙。资料图片
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代表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资料图片
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代表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资料图片

余若海今指,现时周亦卿妻子宫川美智子及原顶替母亲担任遗产执行人的三女周惠苓(Lina)均放弃执行人一职,如法庭裁定2015年遗嘱有效,长女周莉莉、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3姐妹便会成为遗产执行人,而三人共事或将加剧家族矛盾,法庭需衡量这是否符合遗产整体利益。

被告方质疑原告开案陈词与多次修订状书内容有出入

余指出,原告方多年来不断修订状书,而原告方昨日的开案陈词内容也与经多次修订的状书内容有出入,质疑原告方是否需要进一步修订其状书内容。余若海提到,原告方昨日的开案陈词强调,周亦卿生前一直无意成立家族信托,而是想设立周氏家族不会受益的「其士信托」,以保存周亦卿在其士集团的1.89亿股全数股份。

余若海表示,周亦卿订立2015年遗嘱,把其士集团1.89亿股份全数交由五女周蕙蕙继承,让五女周蕙蕙成立一个信托以保存他在其士集团的全数股份,并不是将股份直接赠予子女。余若海又提到,周亦卿曾在2009年4月27日订立遗嘱,但2009年遗嘱只有未签署副本,反映周亦卿早已放弃2009年遗嘱,才立下最接近其意愿的2015年遗嘱。

原告方资深大律师沙惜时回应指,2015年遗嘱绝不真是反映周亦卿遗愿,周亦卿不会希望把他在其士集团的全数股份转予任何人,只希望把全数股份直接转到信托,把股份全数纳入信托保存。原告方及被告方已完全开案陈词,案件押后至明日再续,以待周莉莉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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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HCAP22/2019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