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山半島74號屋業主僭建及佔用官地 7項傳票罪成 下周二判刑
發佈時間:13:06 2026-04-20 HKT
港島豪宅屋苑「紅山半島」於2023年9月黑雨下,出現山泥傾瀉。富商陳天賜及其妻袁慧明名下公司Future Ocean Limited所持有的紅山半島74號屋涉僭建花園和平台等,及擴建至政府土地範圍,被票控不合法在未批租土地上建造構築物等7罪。經審訊後,裁判官鄭潤聰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裁定7項傳票罪名成立,押後4月28日判刑,以待辯方索取指示。
控方已證明被告對涉案僭建工程知情
被告Future Ocean Limited被地政總署票控一項不合法在未批租土地上建造構築物罪,及被屋宇署檢控6項明知而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書面同意,便展開或進行建築工程罪。
鄭官今裁決時,引述辯方提出控方逾時提出檢控,指屋宇署證人供稱過去曾接獲紅山半島相關投訴,而涉案航拍照亦早已拍攝。惟鄭官指,重點在於控方何時確實地發現僭建和佔用官地問題,而屋宇署和地政總署人員均在2023年9月視察涉案74號屋時發現問題,過去相關投訴亦無一直接針對74號屋,故不同意控方有逾時檢控。


辯方亦爭議控方未能證明被告對僭建物知情,指案發時被告把74號屋租給一間名為「Apexcon」的公司。鄭官指出,辯方沒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而且涉案僭建工程必然涉及大筆費用,工程會永久性地大大提升74號屋室內空間和影響物業安全性等,而工程亦須聘用工人或專業人士進行,並須一段時間才能完成工程。加上屋宇署和地政總署人員在2023年9月進入74號屋視察時,陳天賜以屋主身份作出安排,故鄭官認為控方已證明被告對涉案僭建知情。
另外,辯方又指無證據證明被告同意僭建工程進行,及74號屋沒有結構性危險。惟鄭官指出這些並非控罪元素,最終裁定6項違例僭建傳票罪名成立。
求情指還原僭建費用5000萬 74號屋更跌價3成
就「不合法在未批租土地上建造構築物」一罪,辯方沒有爭議專家證人對地界位置和涉案平台高度的證供,但一度提出佔用官地的建築物在被告購入74號屋前已存在,只是因植被遮擋而未能被航拍照拍攝到。
鄭官指,2019年航拍照與事前有明顯不同,而且早前亦有拍攝到棚架,顯然相關改變必然是人為所致,更重要的是74號屋有內部通道前往佔用官地的建築部份,即使相關建築在被告購入時已存在,亦滿足相關控罪元素,故裁定罪成。
辯方求情時,指案發時租用74號的Apexcon未經被告同意下進行僭建,被告實屬無意犯案,而被告曾與控方商討控罪,雖未獲控方接納,但亦顯示出被告有悔意,被告現已接觸專業人士,並承諾在安全問題被解決及相關清拆令上訴有結果後,着手還原僭越物。
辯方又指受事件影響,74號屋的價值下跌3成,而還原涉案僭建物所須費用逾5000萬元,屋主及其家人亦因傳媒報道而心身承受壓力。
案件編號:ESS7753、20893-20898/2024
法庭記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