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中學老師保險未批須眾籌? 保險業聯會解畫:醫療保險多設等候期 索醫療報告時間長令理賠需時
發佈時間:16:52 2026-03-14 HKT
中學老師陳Sir(Fox)患上末期腺癌,太太在網上發帖眾籌引發社會關注。陳sir太太早前接受《星島頭條》健康頻道訪問時表示,因陳Sir購買醫療保險不足一年發現患病,保險公司現時仍在調查中,自去年10月以來的索償至今仍未獲批核。陳Sir太太為希望丈夫能為尋求私家醫生治療,及應付日常需要而發起眾籌。購買醫療保險是否有等候期?理賠時間是否真的需時數月?為此,《星島頭條》訪問了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逐一解答有關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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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設「等候期」 防止帶病投保
劉佩玲表示,一般而言,所有醫療保險都設有「等候期」(Waiting Period),旨在保障未知的風險,若知道有病才買保險就是意料之內,並不會受到保障。假如容許市民在知悉自己患病後才投保,將違背保險「風險池」的共享原則,對其他健康的投保人不公。等候期的長短因不同保單及病症而異,簡單的可能為30天,而癌症等嚴重疾病則可能長達180天或以上。不過,等候期主要針對「疾病」,若投保人因意外,如扭傷腳而需接受治療,則通常可以立即獲得賠償,因為這與過往病史無關。若與疾病有關,則要視乎相關的等候期。
自願醫保「未知病症」四年方達全額賠償
劉佩玲特別提到,現時市面上的「自願醫保」計劃,其等候期的計算方式與一般醫療保險有所不同。對於投保時「未知」的已有病症,即投保人本人不知道、亦無醫生診斷記錄的病症,「自願醫保」設有特定的分級等候期安排:首個保單年度不獲保障,第二年提供25%的賠償,第三年為50%,直至第四年才達至100%全額保障。等候期其實是風險管理,以防有人知道有病才去買保險。
索取病歷成「樽頸位」 令理賠需時
針對陳Sir 太太提到理賠程序耗時長達半年仍未獲批核,劉佩玲解釋,保險公司必須索取投保人過往的醫療記錄,而這正是導致理賠需時的「樽頸位」之一,尤其向醫管局申請記錄需時頗長,若涉及海外醫療記錄則更為複雜。她坦言無法評論個別個案的處理時長,因每個個案的複雜性都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