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改革︱政府擬修例增業外委員比例 訂立申訴處理目標時間
發佈時間:18:39 2026-02-06 HKT
特區政府擬今年上半年修訂醫生註冊條例。醫衞局發言人表示,方向包括改革醫委會組成,增加業外委員比例,同時考慮由政府直接委任部分醫生委員,令醫生委員有更廣泛及多樣化的資歷及背景。發言人預料,醫委會委員總數很大機會增加,但未直接回應醫學會背景委員及註冊醫生選舉委員數目會否減少,「我們沒有特別針對那一個界別。」
醫委會委員總數很大機會增加
現時醫委會由32名委員組成,包括24名醫生委員及8名業外委員。24名醫生委員中,7人由全體註冊醫生選出;7人由香港醫學會提名和選出;2人為香港醫學專科學院獲選院士。
醫衞局發言人指,在專業自主原則下,醫生專業水平及操守需要同儕審查,醫委會仍需有相當大比例的醫生委員,惟目前醫生委員組成「幾集中」,修例目標是讓組成多樣化,醫生委員代表來自不同背景、經驗的專業意見,從而讓醫委會工作與時並進。至於增加業外委員比例,可在醫委會工作反映非醫生專業看法,顧及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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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申訴處理機制 訂立目標處理時間
就有關註冊醫生涉嫌專業行為失當的投訴,現時經醫委會設立的初步偵訊委員會(偵委會)考慮及審核,若認為表面證據成立,會轉呈研訊小組進行紀律研訊。今次改革另一方向是優化申訴處理機制,包括修例要求醫委會為申訴處理機制訂立目標處理時間、確立偵委會和研訊小組獨立性、容許申訴人及相關醫生均可就研訊小組裁決向醫委會申請覆核、訂明研訊小組應採納在定罪時法庭就事實作出的裁決等。當局亦建議,被裁定干犯嚴重罪行且被判處監禁一定年期的醫生,可即時從醫生名冊除名。
坊間有聲音建議設獨立審裁機構,醫衞局發言人指,若要維持醫生專業自主及自我規管,審裁程序離不開醫委會,「因為醫委會才是法定機構,去負責醫生註冊、操守、專業制定等。」《醫生註冊條例》下設有非醫委會成員的醫生審裁員及業外審裁員,而現時初偵會及研訊小組成員可全數是醫委員委員,因此未來會透過修例,確保有一定比例的審裁員參與,「人數會我們再考慮,到底甚麽人數合適,亦都要有平衡,因為太大又更難找到時間凑齊人。」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下周五將討論修訂《醫生註冊條例》的立法建議,醫衞局今日提交文件交代修訂建議。文件提到,為避免醫生委員,特別是由提名和選舉產生的醫生委員,過於着重行業利益及背景過於單一,建議適當調整醫委員組成,引入有不同資歷及背景的醫生委員代表反映業界廣泛專業意見。局方亦建議醫委會有其他醫療專業人員及基層醫療代表,促進跨專業協作,並確保醫委會討論能涵蓋基層醫療服務。
研成立專隊支援醫委會申訴調查
醫衞局指,衞生署探討多項措施,加強支援醫委會,包括積極探討成立專責隊伍支援申訴調查,由具相關專業背景的人員專責就接獲的申訴進行調查,支援偵委會調查工作;探討增加法律支援人員及行政人員。政府會與醫委會探討,由具專業背景的衞生署高級管理人員出任醫委會秘書以加強秘書處職能。為加快索取專家報告,政府已邀請香港醫學專科學院研究建立人才庫,組織不同醫學專科專家就申訴個案提供意見及參與研訊。
為提升醫生人手供應及醫生專業水平,醫衞局建議容許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與香港永久性居民均可申請特別註冊,及考慮把延續醫學敎育要求擴展至非專科醫生(即涵蓋所有註冊醫生)。局方強調,醫管局會繼續執行優先聘請所有合適的本地大學醫科畢業生的政策,並有足夠實習職位及專科培訓名額吸納本地畢業生,修訂不會影響本地畢業生的就業及接受專科培訓的機會。
此外,局方建議在《條例》設立正式的溝通渠道,讓醫衞局局長在符合公眾利益情況下,向醫委會就其履行職能發出書面指示,確保醫委會在履行職責時依循更宏觀的醫療政策考慮因素,及時回應緊急的公共醫療問題。
記者:蕭博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