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智英等12被告下周一判刑

更新時間:10:45 2026-02-06 HKT
發佈時間:10:45 2026-02-06 HKT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6名《蘋果日報》高層等12被告 ,「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今年1月中已完成求情,各被告均同意本案屬性質嚴重,部分被告希望量刑起點訂為「情節嚴重」案件中最低的 10年監禁 ,曾出庭頂證黎智英的從犯證人亦冀獲酌情減刑。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下周一(2月9日)判刑。

三案共12名被告依次為陳梓華、李宇軒、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及前社論主筆馮偉光( 筆名盧峯)及 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

案件編號:HCCC147/2021 、HCCC51/2022、HCCC52/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