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補貼未用餘額有效期延長一年 至2026年12月31日
更新時間:18:21 2025-12-30 HKT
發佈時間:18:21 2025-12-30 HKT
發佈時間:18:21 2025-12-30 HKT
政府今日(30日)宣布,電費補貼計劃及電費紓緩計劃(2024至25)未用補貼或紓緩金結餘(未用結餘)的有效期,將由2025年12月31日延長1年至2026年12月31日。
政府發言人表示,考慮到仍有為數不少的市民尚未用完獲發的電費補貼或紓緩金,政府決定將未用結餘的有效期延長一年。所有未用結餘將轉撥至其後月份,用以支付直至2026年12月31日或戶口結束時(兩者以較早者為準)在同一戶口帳單上所示的電費。政府會按日後情況檢討是否需要再度延長有效期。

政府宣布,電費補貼餘額有效期延長1年 。資料圖片
合資格用戶的電費單會列明其未用結餘。如欲查詢戶口相關事宜,可致電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2678 2678或香港電燈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2887 3411。有關電費補貼計劃及電費紓緩計劃的詳情,可分別瀏覽www.fstb.gov.hk/tc/treasury/fin_rel_shc/electricity-charges-subsidy-scheme.htm及www.eeb.gov.hk/tc/energy/ecr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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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勳感謝政府迅速回應,從善如流,認為今次建議既不會引伸政府額外開支,亦繼續鼓勵市民慳電,更能協助有經濟困難的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