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补贴未用余额有效期延长一年 至2026年12月31日
更新时间:18:21 2025-12-30 HKT
发布时间:18:21 2025-12-30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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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30日)宣布,电费补贴计划及电费纾缓计划(2024至25)未用补贴或纾缓金结余(未用结余)的有效期,将由2025年12月31日延长1年至2026年12月31日。
政府发言人表示,考虑到仍有为数不少的市民尚未用完获发的电费补贴或纾缓金,政府决定将未用结余的有效期延长一年。所有未用结余将转拨至其后月份,用以支付直至2026年12月31日或户口结束时(两者以较早者为准)在同一户口帐单上所示的电费。政府会按日后情况检讨是否需要再度延长有效期。

政府宣布,电费补贴余额有效期延长1年 。资料图片
合资格用户的电费单会列明其未用结余。如欲查询户口相关事宜,可致电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2678 2678或香港电灯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2887 3411。有关电费补贴计划及电费纾缓计划的详情,可分别浏览www.fstb.gov.hk/tc/treasury/fin_rel_shc/electricity-charges-subsidy-scheme.htm及www.eeb.gov.hk/tc/energy/ecr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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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刘国勋及候任议员谭镇国今日去信财库局及环境及生态局,促请政府考虑延长使用电费补贴余额的期限至少1年。 二人指,电费补贴在过去两年对基层家庭、长者及弱势群体提供了重要支持,值得肯定,惟有不少基层家庭、长者、低收入人士等反映,过去因为节俭及环保而尽力减少用电,至今仍有补贴余额在电费帐户内,惟12月31日措施届满后就会作废。
刘国勋感谢政府迅速回应,从善如流,认为今次建议既不会引伸政府额外开支,亦继续鼓励市民悭电,更能协助有经济困难的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