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機密資料助友人中標逾230萬元項目 前貿發局女經理認行為失當 判監3月緩刑2年

更新時間:16:08 2025-11-21 HKT
發佈時間:16:08 2025-11-21 HKT

時任香港貿易發展局助理女經理於2018至2019年向男友人洩露招標機密資料,包括評核準則及其他標書內容,以助友人獲判涉款逾230萬元的網上商貿平台優化項目。廉署調查後起訴2人,女經理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辯方求情時指她熱心工作,曾刻意搬到辦公室附近居住,亦試過在開會中途暈倒,犯案全因一時疏忽。裁判官林子康接納女被告因疏忽及對法律無知而犯案,沒有從中獲益,相信她已得到教訓,判處監禁3個月、緩刑2年。

求情稱不知自己是公職人員 

38歲女被告梁瑞盈,案發時任貿發局系統及內容發展助理業務經理。控罪指她於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在擔任其公職期間,沒有合理辯解而蓄意作出失當行為,以便利AF Trinity Technologies Limited (ATTL)獲判授該項目,包括向周恒業洩露項目的招標機密資料、在招標期間協助周草擬和編製ATTL的技術建議書及協助預備ATTL的口頭簡報、向貿發局隱瞞ATTL會將項目的部分工作分判予另一間公司等。

辯方求情指,被告作為門外漢,並不知道自己當時是公職人員,在職時也無人指導她招標程序事宜,而其上司梁繼祖曾屢次向她表示男被告的公司「適合中標」,被告才罔顧後果她因一時疏忽、沒留意保密守則內容而犯案。被告在案中沒得益,也無證據顯示她和男被告公司有利益輸送,被告已因案件而失去工作,重犯機會非常低。

官接納疏忽及對法律無知而犯案

辯方又提到,被告對工作充滿熱誠,她為了工作而搬到辦公室附近居住,身患第一型糖尿病的她亦曾在開會期間、因未及時注射胰島素而暈倒送院,希望法庭考慮緩刑或社服令。

林官判刑指,被告背景良好,接納被告因疏忽及對法律無知而犯案,也沒有從中獲益,相信她已在案中吸取了很大教訓。考慮到其身體狀況似乎不適合履行社服令,加上被告初犯及認罪,林官認為有充份理由判處緩刑處理,遂判監3個月、緩刑2年。

同案39歲男被告周恒業,為ATTL董事兼股東,則否認1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排期明年1月27日預審。控罪指,周於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28日在香港協助、教唆、慫使或促使公職人員梁瑞盈,作出上述的失當行為。

案件編號:ESCC532/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