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百鳴涉內幕交易案 辯方爭議WhatsApp記錄呈堂性 指內容或損黃聲譽 求有結果前禁報道
發佈時間:11:29 2025-11-14 HKT
79歲導演黃百鳴(原名黃栢鳴)涉8年前慫使他人進行天馬影視的股份交易,被證監會票控1項內幕交易罪。黃百鳴不認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辯方就涉案WhatsApp記錄呈堂性提出爭議,將以「案中案」形式處理,另申請法庭命令禁止傳媒在「案中案」裁決前披露WhatsApp內容,指可能有損被告聲譽。裁判官高偉雄指頒令可能凌駕公眾知情權,法庭須謹慎行事,故押後處理。案件將於下星一下午續審,屆時控方將正式讀出開案陳詞。
先處理涉案WhatsApp記錄的呈堂性議題
被告黃栢鳴,今由資深大律師謝華淵代表。1項傳票控罪指控被告約於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間,與某上市法團(即傳遞娛樂有限公司,前稱天馬影視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有關連,並掌握他知道屬關於天馬影視的內幕消息,而他知道或有合理因由相信黃潔珍會進行「天馬影視」的上市證券交易情況下,慫使或促致黃潔珍進行該等交易。
控方由外聘資深大律師陳政龍及大律師蕭錦濤代表,惟陳今有其他事情須處理、將於下周重返審訊,控方屆時亦會正式讀出開案陳詞。
此外,控辯雙方商討後,同意先處理涉案WhatsApp記錄的呈堂性議題,該特別事項將以「案中案」形式處理。辯方透露,其反對基礎並非關於自願性,而是有關檢證程序的法律性爭議,故須待控方就特別事項舉證完畢後,再作出法律陳詞。
要求就爭議裁決前禁傳媒報道WhatsApp內容免不公
辯方亦向法庭申請命令,希望在法庭就涉案WhatsApp記錄呈堂性作出裁決前,頒命禁止傳媒報道涉案WhatsApp內容,以免對被告或審訊造成不公。高官指出本案並不牽涉陪審團,辯方則認為仍會影響公眾對案件的看法,尤其若然法律裁決與WhatsApp內容有矛盾,公眾可能會認為「但真相係咁喎」,對被告的聲譽造成影響。
高官又關注是否有禁制報導證供內容的權力,如果涉及敏感內容,法庭當然有相關權力,但如果只因公眾可能基於訊息而有自己的判斷,這看來並非法庭應行使權力的情況。辯方續指,如果考慮到被告身份,可能亦會成為「敏感身份」。高官則指,每個人的聲譽同樣重要,而相關命令某程度上凌駕了公眾知情權,故須謹慎處理,終押後處理辯方申請,待審訊到相關階段再聽取進一步陳詞。
案件編號:ESS1735/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