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頭磡邨住戶受鄰居滋擾多年 錄片段向房委會投訴不獲受理 住戶提司法覆核獲判勝訴

更新時間:18:19 2026-05-22 HKT
發佈時間:18:19 2026-05-22 HKT

黃大仙橫頭磡邨某住戶投訴鄰居滋擾多年,惟房署表明,按規定必須由物業管理職員親自「斷正」才能對鄰居扣分,而不能單單以其閉路電視片段為憑。住戶質疑此舉屬誤解屋邨管理扣分制,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房署接納公屋住戶提供的影片作證據等,再重新考慮對鄰居扣分。法官高浩文今午於高等法院宣判住戶勝訴,認為住戶片段等證據可能同樣重要,足以「充份佐證」違規行為。

房委會只視閉路電視片段為參考不作證據

本案申請人為司徒永亮,建議答辯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申請人指房委會誤解屋邨管理扣分制,不接受公屋住戶證據包括閉路電視片段做證,而必須由房屋事務主任或保安員現場目擊違規行為才能對住戶扣分;房委會一方則否認指上述說法不是實際做法。

法官今指必須先考慮上述說法是否實際做法,聆訊中雙方同意公屋住戶提供的影片可能相關,不應自動排除。法官參考房委會內部電郵、信件等內容,當中提及「100%方針」、「無爭議空間」,指出房委會執法非常依重執法人員現場目擊事發經過,用字超出房委會執行手冊中的「充份佐證政策」行文原意,申訴專員公署說法就更斬釘截鐵,要求「必須」要執法人員現場目擊事發經過。至於公屋住戶證據包括閉路電視片段等,房委會雖然會接納,惟憂慮片段曾經修剪,內容不實,故不會依賴做證,只用作參考及觸發調查。法官終認為上述說法乃實際做法。

官指房委會誤解了屋邨管理扣分制

法官分析本案真正核心議題為如何構成「充份佐證」,須否由執法人員現場目擊事發經過。法官接納申請方所指,「充份佐證」不等於「絕對佐證」,只要足夠便已構成「充份」。法官認為現實情況中,可能只有住戶相片片段才能顯示到其他住戶的違規行為,但執法人員完全不會參考,或未及到場目擊,因此當住戶相片片段清晰地拍攝到違規行為時,法官不解何以不能「充份佐證」個案。法官因此認為房委會拒納住戶片段,沒有適當地考慮到相關因素,因此房委會實際做法顯示房委會誤解了屋邨管理扣分制。

法官進一步指就算執法人員現場目擊較可取,但作為門檻而言,嚴格程度相當於刑事審訊舉證標準,負擔不可能地高。法官認為住戶片段等證據可能同樣重要,尤其是針對一時衝動之舉,足以「充份佐證」違規行為,終認為房委會政策無理。法官最後裁定房委會實際做法不符屋邨管理扣分制詮釋,房委會管理時理應接受公屋住戶提供的片段來考慮對違規住戶扣分。法官指容許房委會自行檢視案發時決定須否改變,而申請人可得訟費。

案件編號:HCAL2388/2025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