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头磡邨住户受邻居滋扰多年 录片段向房委会投诉不获受理 住户提司法覆核获判胜诉

更新时间:18:19 2026-05-22 HKT
发布时间:18:19 2026-05-22 HKT

黄大仙横头磡邨某住户投诉邻居滋扰多年,惟房署表明,按规定必须由物业管理职员亲自「断正」才能对邻居扣分,而不能单单以其闭路电视片段为凭。住户质疑此举属误解屋邨管理扣分制,去年入禀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房署接纳公屋住户提供的影片作证据等,再重新考虑对邻居扣分。法官高浩文今午于高等法院宣判住户胜诉,认为住户片段等证据可能同样重要,足以「充份佐证」违规行为。

房委会只视闭路电视片段为参考不作证据

本案申请人为司徒永亮,建议答辩人为香港房屋委员会。申请人指房委会误解屋邨管理扣分制,不接受公屋住户证据包括闭路电视片段做证,而必须由房屋事务主任或保安员现场目击违规行为才能对住户扣分;房委会一方则否认指上述说法不是实际做法。

法官今指必须先考虑上述说法是否实际做法,聆讯中双方同意公屋住户提供的影片可能相关,不应自动排除。法官参考房委会内部电邮、信件等内容,当中提及「100%方针」、「无争议空间」,指出房委会执法非常依重执法人员现场目击事发经过,用字超出房委会执行手册中的「充份佐证政策」行文原意,申诉专员公署说法就更斩钉截铁,要求「必须」要执法人员现场目击事发经过。至于公屋住户证据包括闭路电视片段等,房委会虽然会接纳,惟忧虑片段曾经修剪,内容不实,故不会依赖做证,只用作参考及触发调查。法官终认为上述说法乃实际做法。

官指房委会误解了屋邨管理扣分制

法官分析本案真正核心议题为如何构成「充份佐证」,须否由执法人员现场目击事发经过。法官接纳申请方所指,「充份佐证」不等于「绝对佐证」,只要足够便已构成「充份」。法官认为现实情况中,可能只有住户相片片段才能显示到其他住户的违规行为,但执法人员完全不会参考,或未及到场目击,因此当住户相片片段清晰地拍摄到违规行为时,法官不解何以不能「充份佐证」个案。法官因此认为房委会拒纳住户片段,没有适当地考虑到相关因素,因此房委会实际做法显示房委会误解了屋邨管理扣分制。

法官进一步指就算执法人员现场目击较可取,但作为门槛而言,严格程度相当于刑事审讯举证标准,负担不可能地高。法官认为住户片段等证据可能同样重要,尤其是针对一时冲动之举,足以「充份佐证」违规行为,终认为房委会政策无理。法官最后裁定房委会实际做法不符屋邨管理扣分制诠释,房委会管理时理应接受公屋住户提供的片段来考虑对违规住户扣分。法官指容许房委会自行检视案发时决定须否改变,而申请人可得讼费。

案件编号:HCAL2388/2025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