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百鸣涉内幕交易案 辩方争议WhatsApp记录呈堂性 指内容或损黄声誉 求有结果前禁报道
发布时间:11:29 2025-11-14 HKT
79岁导演黄百鸣(原名黄栢鸣)涉8年前怂使他人进行天马影视的股份交易,被证监会票控1项内幕交易罪。黄百鸣不认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受审,辩方就涉案WhatsApp记录呈堂性提出争议,将以「案中案」形式处理,另申请法庭命令禁止传媒在「案中案」裁决前披露WhatsApp内容,指可能有损被告声誉。裁判官高伟雄指颁令可能凌驾公众知情权,法庭须谨慎行事,故押后处理。案件将于下星一下午续审,届时控方将正式读出开案陈词。
先处理涉案WhatsApp记录的呈堂性议题
被告黄栢鸣,今由资深大律师谢华渊代表。1项传票控罪指控被告约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间,与某上市法团(即传递娱乐有限公司,前称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有关连,并掌握他知道属关于天马影视的内幕消息,而他知道或有合理因由相信黄洁珍会进行「天马影视」的上市证券交易情况下,怂使或促致黄洁珍进行该等交易。
控方由外聘资深大律师陈政龙及大律师萧锦涛代表,惟陈今有其他事情须处理、将于下周重返审讯,控方届时亦会正式读出开案陈词。
此外,控辩双方商讨后,同意先处理涉案WhatsApp记录的呈堂性议题,该特别事项将以「案中案」形式处理。辩方透露,其反对基础并非关于自愿性,而是有关检证程序的法律性争议,故须待控方就特别事项举证完毕后,再作出法律陈词。
要求就争议裁决前禁传媒报道WhatsApp内容免不公
辩方亦向法庭申请命令,希望在法庭就涉案WhatsApp记录呈堂性作出裁决前,颁命禁止传媒报道涉案WhatsApp内容,以免对被告或审讯造成不公。高官指出本案并不牵涉陪审团,辩方则认为仍会影响公众对案件的看法,尤其若然法律裁决与WhatsApp内容有矛盾,公众可能会认为「但真相系咁㖞」,对被告的声誉造成影响。
高官又关注是否有禁制报导证供内容的权力,如果涉及敏感内容,法庭当然有相关权力,但如果只因公众可能基于讯息而有自己的判断,这看来并非法庭应行使权力的情况。辩方续指,如果考虑到被告身份,可能亦会成为「敏感身份」。高官则指,每个人的声誉同样重要,而相关命令某程度上凌驾了公众知情权,故须谨慎处理,终押后处理辩方申请,待审讯到相关阶段再听取进一步陈词。
案件编号:ESS1735/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