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公署拘捕一名36歲女子 涉追債時公開一對夫婦個人資料

更新時間:12:40 2025-06-30 HKT
發佈時間:12:40 2025-06-30 HKT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6月30日)在新界區拘捕一名36歲中國籍女子。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經一對夫婦的同意下披露兩人的個人資料。

調查顯示,兩名事主是夫妻關係,被捕人士是男事主的舊朋友。男事主於2025年3月向被捕人士借款,並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發送自己的香港身份證照片及女事主的「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差餉通知書)照片予被捕人士。男事主與被捕人士其後就還款安排發生糾紛。

2025年5月上旬,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一個個人帳戶,先後發布了四條向兩名事主追討款項的訊息,並附上男事主的香港身份證照片及差餉通知書照片。從男事主的香港身份證照片可以看到他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中文姓名電碼、香港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性別及照片,而從差餉通知書照片則可看到女事主的英文姓名及地址。

2025年5月中旬,再有人在兩名事主居所外的走廊牆上張貼多張追討款項單張。該等單張載有略去部分內容的男事主香港身份證照片。但男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仍然包括他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中文姓名電碼、香港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性別及照片。

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而身份證載有屬敏感的個人資料,在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下隨意或故意披露或轉載其身份證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