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人大原副主任王波 受賄4.49億判死緩

更新時間:21:05 2025-10-14 HKT
發佈時間:21:05 2025-10-14 HKT

內蒙古近年展開「倒查20年」行動,牽出多名巨貪。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波,受賄高達4.49億元(人民幣,下同),14日在湖北法院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內蒙古人大原副主任王波受賄4.49億被判死緩。央視
內蒙古人大原副主任王波受賄4.49億被判死緩。央視

王波受賄案14日在湖北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經查明:2003年至2024年,王波在擔任內蒙古赤峰市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包頭市副市長,巴彥淖爾市市長,呼和浩特市市長,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權,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財物共計折合4.49億餘元。

法院認為,王波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論罪應當判死。鑒於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涉案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追繳,具有從輕處罰情節,故對其判處死刑,不立即執行。在其死緩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