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附例︱林定國 : 旨在釐清「其他危害國安罪行」範圍 鄧炳強斥有人刻意曲解恫嚇市民

更新時間:16:43 2026-06-11 HKT
發佈時間:16:43 2026-06-11 HKT

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程序事宜)規例》小組委員會今午(11日)舉行首次會議,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附屬法例。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立法目的是要清楚闡明在《香港國安法》和國安條例下,界定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機制,細化相關程序事宜,為《香港國安法》和國安條例帶來更加大確定性。

他強調條例並沒有改變《香港國安法》和國安條例的現行規定和適用範圍,沒有新增任何權力、罪行或罰則,但有一些別有用心的媒體、境外勢力或潛逃份子,對附屬法例作出危言聳聽的失實指控。

涉國安問題判斷  從來不是由司法機關負責處理

關於行政長官證明書的機制,林定國表示,在主要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都有不少的案例說明,司法機關是尊重行政機關對於國家安全問題的評估及判斷,強調這是早已確立的普通法原則。他引用海外和本港案例指出,無論是在香港、英美或其他司法管轄區,涉及國安問題的判斷從來都不是由司法機關負責處理,且行政機關較法院更有能力就國安事務作出合適判斷。

他指,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並掌握所有相關資料,包括極為敏感不能公開的情報信息,所以必須負責,且最適合判斷某項犯罪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因此行政長官證明書機制完全符合普通法的原則,亦絕不存在干預司法程序的問題。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留意到部分人士對相關附屬法例出現誤解、甚至刻意曲解,有人企圖恫嚇市民指相關規例會大大擴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範圍,令一些原本性質輕微的罪行都變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

鄧炳強批評有人別有用心煽動市民

鄧炳強強調這些說法是假的、誤導的、騙人的、嚇人的,重申相關規例沒有改變《香港國安法》和國安條例的在特區法例中適用規定,亦沒有訂立任何新的罪行、罰則或執法權利,絕對不可能、亦不會將所謂性質輕微的罪行,無端變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批評說這些話的人可能是別有用心、心腸歹毒,想煽動市民對特區政府的不信任和仇恨。

經民聯吳永嘉希望當局再詳細解說,附屬法例如何可為社會帶來更的大的確定性,亦關注在一個審訊中,被告人被控告多條罪行,其中一條是涉及國安罪行時,又或在審訊期間發現需要再控告他更多罪行時,這些是否都會屬於危害國安行為。

鄧炳強表示,《香港國安法》內解釋何謂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中,其中指明在特區法例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但未有很清楚地說明相關的內容是甚麼,而為了更多確定性,今次修例正是指明當特首發出證明書的罪行,都會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否則都不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他舉例,若一個人被發現藏有爆炸品或會被控恐怖襲擊罪,但拘捕他時亦找到毒品,特首所發的證明書是指明其藏有爆炸品的行為,可能危害國家安全,但藏毒就不是。

民建聯陳克勤關注,其他普通法管轄區由行政機關發出證明書時,其相關機制會是如何運作,為何這些地方都由行政機關去發出證明書,不由法院去處理。林定國表示,要判斷一個行為是否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很多普通法管轄區都是由行政機關發出證明書,這不是一個巧合,因為作出這個判斷時,需考慮一籃子的資訊,當中或涉及敏感資料,這不是律師、法官專業受訓的工作。

簡慧敏:冀明天內會會議上作口頭報告

律政司署理首席政府律師梁文豐舉例,英國1997年特別移民上訴委員會的法律,以及2002年國籍移民及庇護法中,若內政大臣發出證明書,證明一些移民或入境事務的案件,是基於國家安全或外交理由作出的決定,受影響人士就不可循一般機制提出上訴,而要交到特別移民上訴委員會去處理,並要跟一些特別的法律程序,如不公開聆訊。

主席簡慧敏表示,為了盡快處理今次修例,會致涵內會主席,希望在明天(12日)的內會會議上作口頭報告。

會後被問到特首至今發了多少證明書,鄧炳強表示,有關維護國家安全信息,根據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條例是不會公開,相信若有任何特首發出證明書在審訊中使用,這些審訊絕大部分是公開,大家可以在法庭中清楚看到,特首在甚麼情況使用證明書。

至於之後會否仍有其他修訂,鄧炳強重申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危害國家安全風險一直存在,故要不停去檢視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當發現有空間去改善,就會完善這些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而這些風險可以突如其來,必須以「早一日、得一日」的方法盡快為這些情況進行立法工作。

另外,每次涉及國安法修例當局都需要作出大量澄清,是否市民對政府信任度不足,鄧炳強稱這些嚇人、抹黑言論都是反政府人士、潛逃者、反華媒體散播,正是說明國家安全風險存在,特區政府必須做好解說工作,而根據一些調查顯示,市民對政府的信任度已大大提高,因為當局在抹黑的事情上,做了很多及時的澄清、反駁,令市民可明辨。

記者:郭詠欣

攝影:何君健

相關新聞:

立法會內會特別會議同意就《維護國家安全規例》成立小組委員會 15議員加入簡慧敏任主席

國安附例迅速訂立 林定國承認「快」:每件事都跟足規矩 非針對特定案件

國安附例︱立法會內會明召開特別會議處理 政府:地緣政治複雜 需「早一日得一日」有效維護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