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氣球節︱江玉歡花$880入場 批表演無主題無佈置:看幾個左搖右擺氣球 難怪市民促回水

更新時間:23:36 2025-09-05 HKT
發佈時間:23:36 2025-09-05 HKT

香港國際熱氣球節一連四日在中環海濱活動空間舉行,惟主打的乘坐熱氣球定點升空活動,因為沒有通過安全許可而未能提供,引起大批購票者不滿。立法會議員江玉歡今日(5日)親身入場體驗,狠批880元的門票「物非所值」,質疑活動安排混亂、場地設計不當,且缺乏「國際」元素,感到非常失望,直言難怪有市民要求退款。

質疑場地根本不適宜放熱氣球

江玉歡表示,她於傍晚約6時40分到達,原定7時舉行的熱氣球表演,卻在臨近開始時由司儀宣布因「大風」關係取消,需延至8時。她質疑:「其實當時很熱,何來大風?如果連微風也抵擋不住……這個場地day one就根本不適宜用作放熱氣球。」

她又指,現場較大的熱氣球雖被固定在地上,但部分較小的氣球則需由工作人員手持噴火器並拉着繩索,以較為原始及不穩定的方式操作。她形容工作人員需跟隨氣球走動,有人甚至要用鐵馬借力,場面略顯「騎呢」。

無國際元素 擺放位置狹小

場地佈局方面,江玉歡稱,雖然場地廣闊,但擺放熱氣球的位置非常細,僅佔場地約十分一,導致氣球「面貼面」。場內除了音樂舞台外,並無特別佈置,亦未能體現「國際熱氣球節」所聲稱的「國際」元素。

她光顧了場內小食檔,並詢問檔主生意情況,對方則搖頭示意不佳。她無奈指,花費880元卻只看到幾個左搖右擺的氣球,場內既無特別佈置亦無主題,「有點物非所值」,難怪有市民會要求「回水」。

本身是律師的她又在電台phone in環節表示,截至目前為止消委會接獲28宗投訴,認為《商品說明條例》所載述的「13E. 誤導性遺漏」及「13I. 不當地接受付款」兩條條文可以對應這次事件,期望海關盡快展開深入調查。

或違商品說明條例兩條文

她解釋,就誤導性遺漏而言,商戶不得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例如因遺漏或隱藏重要資料而影響消費者作出交易的決定,主辦方是否抵觸第13E條,須視乎主辦方在知悉載客申請被拒後是否盡快向消費者解釋重要資料,即無法提供熱氣球載客服務。至於不當地接受付款,如商戶在明知無法提供產品的情況下則不得對消費者作出構成不當地接受付款的行為。

主辦方善後表現方面,江玉歡亦批評僅為購票者提供擇日進場和雪糕券的做法極不理想,因為活動重點在於熱氣球,不少購票者均是衝着熱氣球而來,主辦方理應為購票者提供額外的賠償方案,例如全額退款,讓購票者自行選擇是否入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