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海港條例今討論 甯漢豪:無打算透過修訂進行大型填海造地

更新時間:17:06 2023-03-31
發佈時間:17:06 2023-03-31

海濱事務委員會今日(31日)就《保護海港條例》展開討論。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會上表示,政府並無打算透過今次修訂,進行大型填海造地,或作房屋、商業及工業發展,強調這是政府的公開承諾。

甯漢豪指,提出今次修訂,主要有兩大方向,一方面是希望強化大型填海工程規管制度,將過去法庭判詞中提出的考慮因素,寫進法例中,不再由個別官員決定,填海是否對公眾需要有凌架性,而是交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並加入兩個月的時間,以收集市民意見。她續指,本次修改的另一點是希望為加強海濱功能的小型填海工程「拆牆鬆綁」,讓公眾可以更好享受香港充足的海濱資源。

曾就維港填海提出司法覆核的保護海港協會副主席徐嘉慎反對修改,現場直言「應為後代著想。」。他指,政府提出填海工程交由政府審批的建議,是不合邏輯,又指過去社會花了30年精神時間,為下一代保護維港,憂慮今次修例後,如市民失去法律賦予相關權力,維港遲早或會消失。他強調,海港是香港的命根。所有市民都應盡心保護海港。如果沒有這條法律,維港將是非常危險的。

徐嘉慎又指,政府既然做出公開承諾,不會在維港進行大型填海工程,但為何仍要就條例提出修訂,又擔心今次修訂,將日後是否進行大型填海的決定權交予行會,而非由法庭作裁決,等同將條例廢除。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何佩玲回應表示,根據現有條例內容,並無提到法庭的角色,而現時的情況是,當政府部門準備填海資料後,由部門自行審批,如果市民有意見,須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日後修例後,如有大型填海計畫,當局會先諮詢公眾,再將意見及填海計畫提交行會,即是將審批權由政府部門轉到行政會議,如果市民對填海計畫有意見,仍可提出司法覆核,與現時一樣,並無改變。

亦有參會委員就政府今次修訂表示支持。海濱事務委員會委員楊偉誠表示,海濱的小型填海工程,有需要拆牆鬆綁,因過往很多工程,當涉及法律程序就會被阻礙多年,仍有進步空間。今次修訂加入公眾參與元素,讓市民表達意見,優化制度的透明度。

記者:謝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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