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育兒】懲罰唔等於要鬧 4步驟教你正向管教更有效果

更新時間:06:16 2022-07-13
發佈時間:02:15 2022-07-14

現今的研究結果都傾向提倡正向管教,認為透過鼓勵正面行為、讚賞等方式,可令孩子在成功感、能力感中成長,從而導向更多正面行為。於是,不少父母懷疑,是否不應該使用懲罰呢?首先,有些懲罰的確是不被建議應用的,例如體罰、咆哮等。有實驗證明,這些方法不單沒有效果,更對孩子的身心造成負面影響,父母也會不自覺地依賴此類懲罰方法,愈用愈多!可是,正向教育沒有否定使用懲罰,但在運用時,家長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心態及目的

在定立懲罰時,家長是希望孩子能明白不當行為的影響、修正行為,還是出於情緒,甚至有父母將自己與孩子放於對立位置,只是以懲罰讓對方屈服而已?

舉例說,孩子之前承諾玩完玩具後會自行收拾,但他忘記了,父母很生氣,於是命令他收拾,之後再將玩具倒在地上,要求他再次收拾,來回數次。

美其名是要令孩子記得收拾,實情是否存心勞役他,發洩情緒?

懲罰與行為的關聯

家長應留意懲罰與行為是否有關聯,如果孩子不收拾玩具,爸爸就吃掉他最心愛的雪糕,此為不當的懲罰,因為兩者沒有關聯。 有時大家可以用「自然後果」的方式,讓孩子承擔其行為的後果,例如不做功課便會欠交(當然事前需跟老師溝通你正採用此方法,他們會懂得配合)、不吃飯就得捱餓(但要注意孩子的發育及身體情況)等。

講述原因及後果

父母應事前向孩子解釋清楚要求、原因, 以及未能做到的後果,例如「我們玩過玩具後就要自己動手收拾,因為玩具放在地上很容易絆到家人,也可能弄壞玩具。如果你未能做到,媽媽便會把玩具收起兩天。」這只是一個範例,在真實對話中,家長可以透過發問,讓孩子思考要求背後的原因,例如「如果不收拾玩具有甚麼問題?」等。

共同參與

家長可以讓孩子一同訂立後果,以上述個案為例,「如果你未能做到,你覺得媽媽可以怎樣做,協助你下次記得收拾玩具呢?」有時父母無法在事情發生前就定出後果,例如孩子貪玩,弄污地方,父母看見便生氣了。此時家長可以請孩子想出解決方法,而不是直接說出懲罰,有助培養孩子勇於承擔過錯的態度,而且孩子有份設定後果,他也會較願意執行。在整個對話過程中,家長應該說出感受,讓孩子明白其行為,會為他人帶來怎樣的影響及情緒反應,培養他們關顧別人感受的能力。

作者:程衞強(Victor Ching)

香港及英國註冊心理學家、認證靜觀導師,並有多個國際認證專業資格、心理學(特殊學習需要)及管理學雙碩士學位。曾任本港註冊幼稚園及幼兒學校校監,現時為私人執業心理學家,並擔任多所大學客席講師工作。Victor活躍於傳媒及社交媒體,曾接受電視、電台、報章及雜誌訪問超過數百次。專頁:www.facebook.com/PsychologistVictor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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