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虛擬貨幣監管升級 內地八部門發《通知》明確 未經同意不得在境外發行人民幣穩定幣

更新時間:23:29 2026-02-06 HKT
發佈時間:23:29 2026-02-06 HKT

內地官方在虛擬貨幣監管升級,內地八部門昨日發《通知》再度明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並明確未經同意不得在境外發行人民幣穩定幣。

近期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相關投機炒作活動時有發生,擾亂經濟金融秩序,危害民眾財產安全,為進一步改善監管政策,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風險,人民銀行、市場監理總局、金融監理總局、證監會等八部昨晚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及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的通知》。

首次明確掛鉤法定貨幣的穩定幣在流動中的功能

今次《通知》除了再次明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外,還首次明確,掛鉤法定貨幣的穩定幣在流通使用中變相履行了法定貨幣的部分功能,未經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同意,境內外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在境外發行掛鉤人民幣的穩定幣。同時未經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同意,境內主體及其控制的境外主體不得在境外發行虛擬貨幣。

《通知》還指出,在境內進行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活動,以及提供有關中介、資訊科技服務等,應予以禁止;經業務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礎設施開展的相關業務活動除外。另外,境外單位及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內主體提供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服務;未經相關部門同意、備案等,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赴境外進行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業務。

對虛擬貨幣保持禁止性立場

通知強調,企業、個體工商戶註冊名稱和經營範圍中不得含有虛擬貨幣、虛擬資產、加密貨幣、加密資產“穩定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RWA等字樣或內容等。

內地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長期以來,境內始終對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保持禁止性的政策立場。虛擬貨幣現階段無法有效滿足客戶識別、反洗錢等方面的要求,有被用於洗錢、集資詐騙、違規跨境轉移資金等非法活動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