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執業證書︱在職教師每3年續牌 蔡若蓮:計劃設1年過渡期 無證書都「可以容忍」

更新時間:19:15 2026-02-06 HKT
發佈時間:19:15 2026-02-06 HKT

香港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今日(6日)展開會議,重點討論修訂《教育條例》(第279章)及私立學校實務守則。其中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表示,會設一年過渡期予業界適應。

需完成150小時專業進修

教育局提出修例,引入教師執業證書,在職教師需每3年續牌一次,期間亦需完成150小時的專業進修。另外,申請證書亦需要持有有效檢定教員證明書或准用教員許可證, 已獲學校聘請為教師、申報於過去3年有否曾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聲明是否維護教師的專業,遵守法律及相關規則(包括《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符合指定持續專業發展的要求;以及通常居於香港。 

蔡若蓮:計劃設一年過渡期予業界適應

教育界議員鄧飛 (立法會網站影片截圖)
教育界議員鄧飛 (立法會網站影片截圖)

教育界議員鄧飛提出「適應過渡期」的質詢,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回應指以首次登記的數量而言,確實量比較大,亦指「以及老師去集齊自己專業時數,都需要一些時間去處理」,加上學校在實際運作時都需要時間,所以教育局都會就「初步想有一年的過渡期」,沒有執業證書都「可以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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