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涉誤殺拉丁舞師獲撤罪 上訴庭:控方專家無法確定死因
發佈時間:03:00 2026-06-24 HKT
體重113.5公斤的32歲著名拉丁舞導師李嘉瑩,2014年進行背部抽脂療程時昏迷不治,負責進行療程的女西醫關孝孜經審訊後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囚6年。上訴庭去年裁定關孝孜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及刑罰,昨頒布詳細書面判詞指,控方專家無法確定死者死因,控方卻過度依賴有限的專家意見,未正視「死因不明」的可能性,以致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出錯,導致定罪不穩妥。上訴庭藉此案現行醫學美容監管框架提出警示,建議當局建立嚴格監管制度,規定高風險侵入性手術須由註冊醫生在持牌設施內進行。
關孝孜原被裁定在2014年6月26日,於尖沙咀「重生植髮中心」,在抽脂手術前沒有充分評估死者心血管狀況、術後過早拆除監測儀器、遺下未清醒死者予未經專業訓練者看管、供氧及復甦治療不足等,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死者李嘉瑩, 誤殺罪成被判囚6年。
本上訴案由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上訴庭法官薛偉成及潘敏琦審理。上訴庭指本案定罪基礎存在多處嚴重缺陷,控方專家證人法醫高永富及麻醉科專家Dr. Mainland均無法確切斷定死者實際死因,但控方幾乎完全依賴有保留而非確實的專家意見,推測死因為「過度麻醉、呼吸抑制、缺氧及心臟驟停」的累積效應,令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錯誤指示陪審團只要認定關孝孜作出其中一項、部分或全部疏忽行為即可定罪,令陪審團不能正確應用相關法律測試。
建議建立嚴格監管制度
更為關鍵的是,控方對法醫病理證據的考慮並不全面,未有正視死者「死因不明」的可能性。儘管原審法官引導結構完整,卻未明確指示陪審團必須排除「死因不明」的可能性後方可定罪,令陪審團無法在排除合理懷疑下作出穩妥裁決。上訴庭批評控方立場混亂,索取及呈現專家證據的方式均導致定罪不穩妥,裁定關孝孜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及刑罰,律政司亦不作重審申請。
上訴庭藉本案探討香港醫學美容服務的監管漏洞,指出《私營醫療機構條例》及《日間醫療中心實務守則》,並未將所有侵入性美容程序納入監管範圍; 特別指出抽脂手術涉及致命併發症風險,必須嚴格遵循術前風險評估及術後監測等。
上訴庭嚴正建議當局應建立更完備的監管制度,明確界定抽脂手術必須由註冊醫生在持牌設施內執行,並對提供侵入性醫學美容的機構及人員實施強制註冊與認證制度,輔以清晰的巡查與懲處機制。案件編號:CACC244/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