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車」避建築廢物收費3人認串詐罪

更新時間:03:00 2026-04-09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4-09 HKT

  4名環境保護署外判商員工涉嫌收受2名回收商員工利是等,協助回收商以「化妝車」掩人耳目,在免繳費情況下將建築廢物傾倒至堆填區,串謀詐騙環保署。6人被控串謀詐騙、行賄等共8罪,其中3人昨於區域法院開審前承認串謀詐騙罪,續准保釋至同案被告審結後判刑,控方交代將傳召3人作供。控方指回收商個多月間「免費」處置了逾4000公噸經掩飾的廢物,節省了約83萬元費用,而案發時間長達至少8個月。

天時環保廢料回收有限公司31歲工人林文健、環保署外判磅橋操作員58歲鍾佩珍及38歲張錦寧各自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餘下受賄罪則存檔法庭。案情指,環保署聘用遠東環保垃圾堆填有限公司,營運打鼓嶺專門處置建築廢物及非建築廢物的堆填區,收費為建築廢物每公噸200元,非建築廢物則免費。
預先通報環保署職員抽查
  運載建築廢物的貨車司機經建築廢物入口駛進堆填區時,需向磅房內的磅橋操作員包括女被告58歲鍾佩珍及38歲張錦寧,出示環保署發出的「載運入帳票」,以計算所需費用。當貨車使用非建築廢物入口抵達磅房,磅橋操作員須檢查貨車廢物有否異常超載;如有超載甚至載有建築廢物,環保署或會檢控貨車司機。為配合行動,磅橋操作員會事先知道環保署何時抽查可疑貨車,而且不可外洩。
  案發時,天時環保廢料回收有限公司在粉嶺沙頭角公路經營廢物回收場,擁有6架「環保斗車」專門用來運送裝廢物的「環保斗」,運去堆填區傾倒。操作回收場挖掘機的31歲天時工人林文健,自2021年初按55歲天時貨車司機麥劍坤指示,先將從客戶收到的建築廢物裝入6架「環保斗車」,再在上面倒上非建築廢物遮蓋成「化妝車」,然後麥劍坤指示天時司機經非建築廢物入口駛入堆填區。
  如環保署職員認為有可疑要抽查,鍾佩珍及張錦寧會預先通報麥劍坤,麥劍坤再通知相應司機避過抽查,案發的8個月間,2人分別6次及16次發訊通報;紀錄顯示相關「環保斗車」在抽查結束後才駛入堆填區。環保署職員確認,2022年一個多月內天時6架「環保斗車」曾先後771次於堆填區處置廢物,其中757次申報為非建築廢物,實際上有686次屬「化妝車」,「免費」處置了合共4,164公噸經掩飾的廢物。
  6名被告依次為55歲貨車司機麥劍坤、31歲工人林文健、66歲售貨員麥華勝、58歲磅橋操作員鍾佩珍、38歲張錦寧及36歲家庭主婦鍾靜君。案發時麥劍坤及林文健受僱於天時環保廢料回收有限公司,而麥華勝為環保署外判商遠東環保垃圾堆填有限公司的傾倒區廢物檢驗員,其餘3名女被告均為磅橋操作員。6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麥劍坤另被控4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麥華勝、鍾佩珍及張錦寧各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編號:DCCC 83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