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傀儡保險代理呃5000萬佣囚12至21月
發佈時間:03:00 2025-11-22 HKT
32歲主腦在2016年至2020年招攬6名「傀儡保險代理」入職兩間保險公司永明金融及富衛保險,訛稱傀儡經手處理近478份保單,騙取保險公司近5000萬元佣金,遭廉署落案起訴。主腦早前認罪獲懲,其中3名傀儡否認控罪受審後,被裁定串謀詐騙等罪成,另一半傀儡則承認串謀洗黑錢等罪。6人昨在區域法院接受判刑,法官林偉權頒下判刑理由書指,被告每月會從主腦獲得數千元作串謀合作的報酬,更與主腦串謀詐騙保險公司,以獲更多佣金,終被判入獄1年至21個月。
是次案件處理6名被告,其中3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36歲羅雅穎、37歲顏梓定及25歲江梓瑩,經審訊後,各被裁定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兩罪成;3名認罪被告分別為29歲梁紫穎、36歲毛詠嫻及胡健良,梁承認1項串謀詐騙罪,毛在開審前2月承認1項串謀洗黑錢罪,胡承認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兩罪。
林官頒下判刑理由書,判處3名不認罪被告監禁16至18個月。被告羅雅穎串謀詐騙歷時約15個月,涉及洗黑錢數目約38萬,林官念羅洗黑錢的金額較其他被告少很多,終判處羅監禁16個月;被告顏梓定串謀詐騙歷時約7個月,涉及洗黑錢數目約78萬,判囚18個月;被告江梓瑩串謀詐騙歷時約7個月,涉及洗黑錢數目約68萬,林官念江開始犯案時年僅19歲,結束犯罪時才20歲,能稱得上屬年輕,判入獄17個月。
32歲主腦認罪監46個月
至於3名認罪被告則獲刑期扣減,被判入獄12個月至21個月。被告梁紫穎串謀詐騙歷時約3年涉及洗黑錢數目約460萬元,林官念梁在不認罪被告的審訊中任控方證人,終判監13個月;毛詠嫻涉及洗黑錢數目約480萬元,惟在開審前2個月才選擇認罪,判處入獄21個月;被告胡健良串謀詐騙歷時約33個月,涉及洗黑錢數目約250萬元,林官指胡出庭作供指證同案被告,終判囚12個月。
案中主腦的32歲被告盧彥樺,為時任永明保險代理,同時亦在富衛任職。盧在任職期間籠絡及組織他人,包括被告梁紫穎、毛詠嫻、羅雅穎加入永明任傀儡保險代理,將盧經辦的保單寫成由傀儡保險代理達成交易,導致永明或多付報酬予盧及傀儡保險代理。當永明向保險代理的銀行戶口存入報酬後,盧或傀儡保險代理便會從戶口中提出款項,並轉帳到其他銀行戶口,導致洗黑錢罪出現。盧每月會向傀儡保險代理支付數千元作為串謀合作的報酬。
另外,盧在富衛任職期間籠絡及組織他人,包括被告顏梓定、胡健良、江梓瑩加入富衛任傀儡保險代理,並以上述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的方式,導致富衛或多付報酬予盧及傀儡保險代理。翻查資料顯示,盧早前承認2項串謀詐騙及18項串謀洗黑錢等罪,被判囚46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70/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