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傀儡保险代理呃5000万佣囚12至21月
发布时间:03:00 2025-11-22 HKT
32岁主脑在2016年至2020年招揽6名「傀儡保险代理」入职两间保险公司永明金融及富卫保险,讹称傀儡经手处理近478份保单,骗取保险公司近5000万元佣金,遭廉署落案起诉。主脑早前认罪获惩,其中3名傀儡否认控罪受审后,被裁定串谋诈骗等罪成,另一半傀儡则承认串谋洗黑钱等罪。6人昨在区域法院接受判刑,法官林伟权颁下判刑理由书指,被告每月会从主脑获得数千元作串谋合作的报酬,更与主脑串谋诈骗保险公司,以获更多佣金,终被判入狱1年至21个月。
是次案件处理6名被告,其中3名不认罪被告分别为36岁罗雅颖、37岁颜梓定及25岁江梓莹,经审讯后,各被裁定串谋诈骗及串谋洗黑钱两罪成;3名认罪被告分别为29岁梁紫颖、36岁毛咏娴及胡健良,梁承认1项串谋诈骗罪,毛在开审前2月承认1项串谋洗黑钱罪,胡承认串谋诈骗及串谋洗黑钱两罪。
林官颁下判刑理由书,判处3名不认罪被告监禁16至18个月。被告罗雅颖串谋诈骗历时约15个月,涉及洗黑钱数目约38万,林官念罗洗黑钱的金额较其他被告少很多,终判处罗监禁16个月;被告颜梓定串谋诈骗历时约7个月,涉及洗黑钱数目约78万,判囚18个月;被告江梓莹串谋诈骗历时约7个月,涉及洗黑钱数目约68万,林官念江开始犯案时年仅19岁,结束犯罪时才20岁,能称得上属年轻,判入狱17个月。
32岁主脑认罪监46个月
至于3名认罪被告则获刑期扣减,被判入狱12个月至21个月。被告梁紫颖串谋诈骗历时约3年涉及洗黑钱数目约460万元,林官念梁在不认罪被告的审讯中任控方证人,终判监13个月;毛咏娴涉及洗黑钱数目约480万元,惟在开审前2个月才选择认罪,判处入狱21个月;被告胡健良串谋诈骗历时约33个月,涉及洗黑钱数目约250万元,林官指胡出庭作供指证同案被告,终判囚12个月。
案中主脑的32岁被告卢彦桦,为时任永明保险代理,同时亦在富卫任职。卢在任职期间笼络及组织他人,包括被告梁紫颖、毛咏娴、罗雅颖加入永明任傀儡保险代理,将卢经办的保单写成由傀儡保险代理达成交易,导致永明或多付报酬予卢及傀儡保险代理。当永明向保险代理的银行户口存入报酬后,卢或傀儡保险代理便会从户口中提出款项,并转帐到其他银行户口,导致洗黑钱罪出现。卢每月会向傀儡保险代理支付数千元作为串谋合作的报酬。
另外,卢在富卫任职期间笼络及组织他人,包括被告颜梓定、胡健良、江梓莹加入富卫任傀儡保险代理,并以上述串谋诈骗及串谋洗黑钱的方式,导致富卫或多付报酬予卢及傀儡保险代理。翻查资料显示,卢早前承认2项串谋诈骗及18项串谋洗黑钱等罪,被判囚46个月。
案件编号:DCCC 170/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