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開裸照勒索強姦前性伴侶 無業男罪成囚9年

更新時間:03:00 2025-07-3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7-31 HKT

  36歲無業男子4年前不滿性伴侶單方面結束關係,聲稱持有女方「照片」及個人資料,先後勒索她共13萬元並強逼她性交,欲「財色兼收」。他早前被裁定強姦、勒索、盜竊等8罪罪成。高等法院法官游德康昨判刑時,引述心理專家認為被告對女性懷有敵意,重犯風險高,斥他以公開女事主裸照來逼使女方性交,利用女事主對聲譽受損的恐懼牟利,獲得女事主4.9萬元後從沒還款意圖,批評其手段卑劣及行為卑鄙無恥,最終判他監禁9年。
  被告黎逸邦經審訊後被3男4女陪審團一致裁定強姦、勒索、盜竊等8罪罪成。他另曾在2022年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勒索罪,被判囚17個月。該案案情指他透過社交平台「Heymandi」,結識21歲女事主Y後,兩人曾兩度進行性行為,Y為討好被告亦曾向他傳送裸照,但他其後在Telegram群組公開Y的部分裸照,並勒索Y支付8萬元。
  當年區院法官斥被告行為低劣可恥,張貼Y的裸照後向她索取金錢,當Y說她沒錢時,被告竟叫Y分期支付,甚至要求「財色兼收」,要求Y提供另一次性服務,形容該案屬人贓並獲。游官強調,該案及本案的犯案模式如出一轍,而黎在該案保釋期間犯下本案,更在該案提訊10天後利用同一交友平台,結識本案29歲女事主X,屬加刑因素。
心理專家指對女性懷敵意
  游官引述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曾任職侍應及店舖經理,但生活奢華經常光顧高檔餐廳且有賭博習慣,負債逾10萬元需靠母親償還。心理專家認為他缺乏同理心、對女性懷有敵意,重犯風險高,建議被告接受心理治療以培養人生目標。
  游官斥責被告以公開裸照威脅X進行性交,利用X對聲譽受損的恐懼,騙取X數萬元,手段卑劣;雖然沒有證據顯示他是捏造或實際持有X的裸照,但罪責無異,X相信被告持有其個人資料,向黎付款4.9萬元後,被告從無還款意圖。游官續指,被告於強姦X時未使用過度武力,X無顯著心理創傷,故綜合考慮上述因素後,認為判囚9年足以反映罪責。
  案件編號:HCCC1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