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港珠澳口岸打擊白牌車 2男1女涉「3宗罪」被捕

更新時間:03:00 2025-07-27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7-27 HKT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聯同機場警區人員,昨日在港珠澳口岸一帶進行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行動。行動中,人員喬裝乘客「放蛇」,成功截獲3輛懷疑涉嫌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2男1女司機涉「3宗罪」被捕。
  被警方拘捕的2男一女,分別為28及44歲的本地男司機,以及一名52歲本地女司機,3人涉嫌「招攬他人乘坐以出租或取酬方式載客的車輛」、「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警方將3輛涉案私家車扣留調查及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