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修改《議規》違犯者可停職罰款
發佈時間:03:00 2025-07-25 HKT

立法會大會昨日在88票贊成下,通過由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提出的兩項擬議決議案修改《議事規則》,將來議員違反《立法會議員守則》後,可處以停職和財政處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形容立法會昨日邁上新的里程,新制訂的「立法會議員守則」及相關新措施將於下屆任期開始當天實施,相信可有效提升議會的透明度和效率,讓市民更深入了解和監察立法會議員的工作,亦透露今屆無意再修改《議事規則》。
立法會前日通過修訂權力及特權條例,昨再通過修改《議事規則》,引入《立法會議員守則》,列明議員須遵守9項基本準則,例如維護憲制秩序、國家安全、立法會信譽、不可故意貶損政府管治威信等;又訂明議員須出席會議,如須離港逾兩日要通知,若無合理原因缺席而導致流會,須支付罰款等。同時,擴大議員利益監察委員會職能,改名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處理議員不當行為的實名投訴。日後若議員出現違反守則的不當行為,將有不同程度懲處,最嚴重可處以停職及財政處分。
陳恒鑌:履職標準讓公眾看得到
會上,工聯會郭偉强指,區議會都已有履職監察機制,立法會作為立法機關,更應以身作則、與時並進。民建聯陳恒鑌表示,自我完善不可以只憑口說,一切履職標準及要求,都要給公眾看得到、看得明白。
梁君彥在議案通過後會見記者,指通過修訂權力及特權條例,和修改《議事規則》,「優化了立法會議員的履職制度和立法會的運作,是議會持續進步的重要里程碑」,形容立法會「邁上新里程」,相信新制訂的守則及相關新措施可有效提升議會的透明度和效率,又稱今屆無意再修改《議事規則》。
梁君彥續指,今屆立法會是完善選舉制度、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後的首屆立法會,全體議員是上下一心,有共識要完善立法會的自我監察,持續提升議會的效益和問責性,大家都有信心新制度會幫助議員履職盡責,更貼地、更到位地服務香港市民,亦更好貢獻國家,強調履職制度全面及系統地整合和優化各項規範,訂明對議員行為操守及工作表現的要求,讓新一屆議員投入工作時有規可循。他再次讚揚第七屆立法會務實有為,成績有目共睹,距離今屆完結前仍有數個月,議員會盡力做好工作,未來數個月秘書處仍有很多準備工作要做,以確保履職制度在新一屆立法會順利實施。
被問到新機制會有何影響,以及會否擔心嚇怕有心人參選,梁君彥表示,今屆沒有履職機制,議員亦很容易做得到,因此新機制是要告訴有意參選人士,市民對議會的最低要求,不認為會影響有心服務市民的人參選;立法會「班長」、商界(第二)廖長江認為,不會有很大影響,重申履職機制雖是給將來的立法會議員去實行,亦可以讓有意參選或留任人看到公眾和整個立法會對他們的期望,「大家看得到再決定是否參選,這樣會比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