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專家:不論有否豁免航速 國際避碰規則具凌駕性
發佈時間:03:00 2025-07-23 HKT

兩船相撞致39人葬身大海的南丫海難昨邁入第41日死因研訊,死因庭延聘的海事專家Dominic Bell直言,船隻不論有否獲豁免航速,國際通用的《避碰規則》仍具凌駕性,須維持安全航速行駛。Bell補充,即使船隻獲豁免航速證明,惟當遇上惡劣天氣時「當局始終對限速擁有絕對控制權」。另外,建議海事處在審批豁免航速證明時,不僅要船長具備兩年駕駛高速船經驗,船公司亦應向船員提供正式培訓。案件今續,料傳召船舶工程專家Anthony York作供。
擁有20年航海經驗的海事專家Dominic Bell作供,船隻均要安排瞭望,惟沒有法例規定船長不能同時肩負駕駛及瞭望的職責。死因研訊主任李希哲關注,船長已有大量職責,若安排其他船員負責瞭望是否會更合適。Bell同意,解釋指晚上航行時,海上的能見度較低,故有特定瞭望員會更佳,雖然雷達可協助航行,但亦有限制,不能代替瞭望員。
建議船長具備兩年駕高速船經驗
李希哲關注除了船長需擁有2年航海經驗條件外,是否還需要依賴其他條件,以發出船隻豁免限速證明。Bell回應,單靠船長經驗並不足夠,建議船公司自行提供培訓會更佳。Bell補充,即使曾就船隻發出豁免航速證明,相關航海部門亦能施加限制,指「當局始終對限速擁有絕對控制權」。
海事專家Jeremy Ayling的供詞指,香港的海域與其他海域不相同,更指香港海域的交通繁忙,故難以用其他海域作比較,Bell同意。 李希哲續引述Bell的專家報告,提及英國修咸頓港限制船隻速度超過6節的船,在進入海港前必須提出請求,提問這措施在香港是否適用。Bell直言香港海域較繁忙,故認為此做法在香港屬「不太可行」。
李希哲質疑,海事處是否應考慮不同情況而發出證書,如發生颱風等,在特定情況下限制船隻速度,Bell回應自己不太了解香港就船速在颱風下的限制,故未能就此作評論,惟認為有需要時當局能限制船速。
在遇難者家屬的大律師李峰琦提問下,Bell 確認在晚上航行時視線較不清晰,故瞭望員更應保持專注。在代表海事處的大律師羅蔚山提問下,Bell 同意不相同的海域,會實行不同的規例。Bell補充,《避碰規則》要求船隻須以安全航速行駛,但何謂安全航速,則由船長的經驗判斷。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