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影響戶擬可申過渡屋
發佈時間:03:00 2025-07-03 HKT

政府提出《簡樸房條例草案》,擬明年3月推行「簡樸房」規管制度。房屋局最新建議就過渡性房屋新增「丙類租戶」,容許在分間單位即劏房居住滿6個月以上,受簡樸房執法或改造工程影響,而未能覓得居所人士申請過渡性房屋作短暫居所,有關租約最短1個月,最多2年。當局擬在《簡樸房條例草案》獲立法會三讀通過刊憲後,開放「丙類租戶」申請。
房屋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就過渡性房屋新增「丙類租戶」,申請者需提供有效證明例如房屋局發出有關「簡樸房」執法行動的文件,或註冊社工發出的推薦文件,證明因「簡樸房」規管制度執法行動,或分間單位營運者需要進行改造工程,而有逼切短暫安置需要,申請過渡性房屋作短暫居所。相關申請人將可獲放寬過渡性房屋的現行入息/資產限額,但仍須沒有擁有任何住宅物業、年滿18歲、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現居於香港並擁有香港入境權,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帶逗留條件所限制(與逗留期限有關的條件除外)。
當局預計,部分「丙類租戶」可能會於短時間內覓得合適的長遠居所,入住過渡性房屋的時間不會太長,因此建議有關「丙類租戶」的租約可以更有彈性,以每月計算,最短居住期為1個月,而最長則為2年。至於租金方面,當局建議「丙類租戶」首年租金與其他租戶相同。若之後要延長6個月,需要支付1.5倍租金;第二次延長多6個月,則要支付雙倍租金。
當局又指,建議設立「丙類租戶」,是由於部分分間單位住戶未能符合申請「簡約公屋」或過渡性房屋。局方強調會要求各項目須先照顧「甲類租戶」及「乙類租戶」,而「丙類租戶」的入住數目不得超出該項目單位總數的20%。
公屋打濫 1200舉報符參加資格
另外,房委會今年1月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截至3月底,在接獲約3900宗舉報中,約1700宗選擇參與獎勵計劃;經初步篩選後,約1200宗的資料符合參加資格,當中約700宗舉報可作進一步跟進,目前已有成功發出遷出通知書的個案,首輪頒獎儀式將於7月舉行。房協亦於今年4月推出計劃,截至5月底,共收到11宗舉報個案選擇參與計劃,佔同期舉報總數約一成,當中8宗涉及丟空單位或虛報入息及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