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擬對新股保薦人展開主題視察

更新時間:03:00 2026-01-3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1-31 HKT

  本港上市申請數量創新高,證監會昨日發通函表示,高度關注去年新上市申請激增期間出現的問題,又預告即將對保薦人展開主題視察。自昨日起兩周內,所有保薦人均須向證監會申報首次公開招股(IPO)保薦人的名字和數目,及每人負責上市委聘項目數量,而同時監督6宗或以上活躍上市委聘項目的保薦人,必須向證監會提供可行的糾正及資源計劃,以及負責任的資源管理方案。
  證監會指出,保薦人須向該會提交一份從事IPO保薦人工作,但未符合通過所需考試的資格準則人士的名單。另外,所有從事IPO保薦人現須符合更嚴格的考試規定,證監會或會對工作持續不達標的保薦人,限制其業務範圍及可處理的活躍上市委聘數目。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部分保薦人在追逐交易數量時,或已削弱在上市過程中把關的重要角色,敦促保薦人及參與上市申請過程的外部專業人士,應擔當與其自身資源水平匹配的責任,以確保工作質素,並維護香港作為領先國際集資中心的聲譽。
  在審視近期的上市申請時,證監會及聯交所發現保薦人在擬備上市文件,及回應監管意見的過程中存在多項嚴重缺失,且在發售階段未能妥善處理關鍵的監管流程。另有保薦人可能沒有在提交上市申請及回覆監管機構查詢前,進行合理的盡職審查。並注意到部分保薦人存在嚴重的資源問題,包括過度依賴外部專業人士執行特定的工作,卻未有充分評估其勝任能力及資源,保薦人主要人員沒有足夠能力監督交易小組及參與上市委聘,以及缺乏具備香港IPO所需知識、技能和經驗的人員來承擔保薦人工作。
去年暫停16宗上市申請審理
  截至去年底止,共有16宗上市申請的審理流程被暫停,因保薦人對監管機構的答覆存在嚴重缺漏或未能令人信納,或上市文件不合理地冗長。另去年12月收到證監會與聯交所的聯合函件的13名保薦人,以及資源緊絀的保薦人,必須在3個月內針對所提出的關注事項,及其可用於進行保薦人工作的資源完成全面檢討。